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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05-20 14:04:00来源:
 央广各中心(室)、直属部门:

广播学会于520日上午收到央视总编室《关于征集五个一工程奖参评作品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门类要求    

201761日至2019531日之间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共六个门类作品。

1.戏剧演出场次不少于30场。

2.电影必须已在电影院线放映,票房收入原则上在1000万以上。少儿影片、农村题材影片、少数民族题材影片不设公映要求,但应在电影频道播放并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3.电视剧必须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视台播出,并产生广泛社会影响。

4广播剧必须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台播出3轮以上,并产生广泛社会影响。

5歌曲必须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多次播出,有广泛社会影响。提交前须取得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书,申报作品应无版权和授权争议。

6.图书必须是国内原创作品,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发行量不少于3万册()。其中,文学类图书包括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中,文件学习辅导读物、文章汇编、诗歌、百科科普、漫画图画、低幼读物等不参评。

二、推荐数量:总台推荐广播剧作品不超过2部,其他每类作品各不能超过3部(首)。央广各部门推荐作品数量不限。

三、报送材料具体要求

1.请认真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所有条目都要填写完整(连续广播剧的内容简介应含完整播出目录),同时还要提供作品的创作总结——《精神产品创作生产综合报告》申请表、综合报告、作品文稿(剧本、歌谱)打印一份装订成册,由所属中心、室主任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2.歌曲作品的歌谱(包括词曲)统一为简谱,还须提供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书一份。

3.少数民族语言作品在原文文稿后附1份完整准确的中文译稿,译稿不得改写或超出原文内容。

4.参评作品全部文字材料请编辑在一个word文件中。顺序为:申报表、综合报告、作品文稿。文件名以“参评项目+作品标题+文字材料”命名。少数民族语言原文文稿、歌谱保存为PDF或图片文件。

5.参评作品音频材料须报送由原版播出作品复制的音质效果好的WAVMP3格式文件,文件名以“参评项目+作品标题+音频材料”命名。

6.参评作品文字材料及音频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广播学会邮箱:zytxh@cnr.cn

7.报送截止时间:522日(周三)17点前送至广播学会评奖办(联系电话:86090208/90816。办公地点:广电总局大院东门南业务楼5516房间)。

 

附件:《第十五届精神文明五个一工程广播剧申报表》《第十五届精神文明五个一工程歌曲申报表》

 

央广总编室广播学会

2019520


编辑: 艾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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