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学会于5月20日上午收到央视总编室《关于征集“五个一工程”奖参评作品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门类要求
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之间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共六个门类作品。
1.戏剧演出场次不少于30场。
2.电影必须已在电影院线放映,票房收入原则上在1000万以上。少儿影片、农村题材影片、少数民族题材影片不设公映要求,但应在电影频道播放并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3.电视剧必须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视台播出,并产生广泛社会影响。
4.广播剧必须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台播出3轮以上,并产生广泛社会影响。
5.歌曲必须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多次播出,有广泛社会影响。提交前须取得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书,申报作品应无版权和授权争议。
6.图书必须是国内原创作品,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发行量不少于3万册(套)。其中,文学类图书包括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中,文件学习辅导读物、文章汇编、诗歌、百科科普、漫画图画、低幼读物等不参评。
二、推荐数量:总台推荐广播剧作品不超过2部,其他每类作品各不能超过3部(首)。央广各部门推荐作品数量不限。
三、报送材料具体要求
1.请认真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所有条目都要填写完整(连续广播剧的内容简介应含完整播出目录),同时还要提供作品的创作总结——《精神产品创作生产综合报告》。申请表、综合报告、作品文稿(剧本、歌谱)打印一份装订成册,由所属中心、室主任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2.歌曲作品的歌谱(包括词曲)统一为简谱,还须提供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书一份。
3.少数民族语言作品在原文文稿后附1份完整准确的中文译稿,译稿不得改写或超出原文内容。
4.参评作品全部文字材料请编辑在一个word文件中。顺序为:申报表、综合报告、作品文稿。文件名以“参评项目+作品标题+文字材料”命名。少数民族语言原文文稿、歌谱保存为PDF或图片文件。
5.参评作品音频材料须报送由原版播出作品复制的音质效果好的WAV或MP3格式文件,文件名以“参评项目+作品标题+音频材料”命名。
6.参评作品文字材料及音频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广播学会邮箱:zytxh@cnr.cn。
7.报送截止时间:5月22日(周三)17点前送至广播学会评奖办(联系电话:86090208/90816。办公地点:广电总局大院东门南业务楼5层516房间)。
附件:《第十五届精神文明“五个一工程”广播剧申报表》《第十五届精神文明“五个一工程”歌曲申报表》
央广总编室广播学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