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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添丁增口”,能新批宅基地吗?

2019-04-19 19:09:00来源:中国乡村之声

  家里“添丁增口”,能新批宅基地吗?

  网友提问:

  我家宅基地是好多年前村里分下的,现在儿女都大了,又添了孙子,跟村里申请新的宅基地,村里不同意,说没这政策,是这样吗?

  本期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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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答:

  “添丁增口”不是直接申请新宅基地的理由。

  而家里子女成年、结婚,符合分户条件未分户的,有申请宅基地的权利。

  现在部分地区确实存在“地少人多”的客观情况。《土地管理法》第四次修订征求意见草稿里明确了“根据乡村振兴的现实需求和各地宅基地现状,规定对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一宅’的地区,允许县级人民政府在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措施,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的权利”,未来“地少人多”的情况,会随着法律草稿的颁布、实施而有所改善。

  1.“一户一宅”的法律概念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结合实际依法处理“一户多宅”问题。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

  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上述规定可以确定“一户一宅”的“户”是广义的“户”,这里的“户”指法律意义上具备分户条件、但未必已经完成分户的“户”。而狭义的“户”仅仅是指一个以户口本为单位的“户”。

  所以,日常生活中,可能出现一个户口本上的人具有“多宅”的情况,如果一个户口本上的多人早已符合分户条件而取得相应的宅基地,这种情况依旧符合“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

  2.“一户多宅”是否被允许?

  虽然说国家不允许“一户多宅”的情况出现,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是被允许的,比如说合法继承的父辈的宅基地,再就是依法异地建房等情况,都是在允许范围之内的,可以不被回收。但如果不是这些特殊原因多出的宅基地,在土地确权的过程中多出来的宅基地不能确权,要被村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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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中国乡村之声《举案说法》(微信公众号:举案说法)

  中国乡村之声编辑:天晓//责编:白晨//监制:汤一亮、张磊

编辑: 孔明

家里“添丁增口”,能新批宅基地吗?

我家宅基地是好多年前村里分下的,现在儿女都大了,又添了孙子,跟村里申请新的宅基地,村里不同意,说没这政策,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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