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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审议修订《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党组织作用将更大了!

2018-11-27 19:22:00来源:中国乡村之声

  昨天,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的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两个重要文件:《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在审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时,会议明确指明了修订《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重大意义: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会议传达了这些重要信息

  会议强调:

  村党组织要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凡是农村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都要经党组织研究讨论,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加强村务监督。

  会议指出:

  要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坚持支部建在村上,实现对农村各领域全覆盖,选好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县级备案管理,建立选派第一书记长效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入党,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使每一个农村党支部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要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在重大任务中发挥作用。贫困村党组织要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发挥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既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又在完成任务过程中使自身得到加强,不断提高威信、提升影响。

  会议要求:

  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要履行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

  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能力。

  要不断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证党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而制定的法规,1999年2月13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布,自1999年2月13日起实施。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古代哲人告诉我们一个简朴的真理:要重视最基础的工作。据中组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956.4万名,党的基层组织457.2万个,其中,全国8439个城市街道、31726个乡镇、100602个社区(居委会)、547152个建制村已建立党组织,覆盖率均超过99%。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网、央视网

  中国乡村之声转载编辑:李沛//责编:杨滢//监制:汪群均

编辑: 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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