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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开始整治惠农补贴,四川2万名基层干部主动“认错”,怎么处理的?

2018-11-23 09:30:00来源:央广网
    基层干部中有一个特殊群体,人称“三错”干部——犯了错、认了错、被诬告有错干部的统称。这样的干部会不会背上卸不下的包袱?他们干事的热情还足吗?干事的机会还有吗?
  基层“三错”干部, 能否归队归位归心?
  1、犯错干部如何“归队”?
  近日,川中某县科级干部江文(化名)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提拔重用,在当地竟引发了一场热议。原来,江文是个犯错干部。3年前,由于所在部门虚报统计数据,他作为分管领导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记者采访了解到,江文并非个案。那么,究竟什么样的犯错干部能“二次上岗”,甚至提拔重用?这是基层面临的一个难题。
  四川某县纪委书记表示,一段时间以来,基层许多地方在重新启用犯错干部时,常陷入既无相应政策依据,还要承担这类干部再次犯错风险的窘境。“重新提拔任用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阻力是多重的。一些干部群众会质疑,这个人受过处分,组织上还继续用,是否说明处分给得不够严肃?”
  如何避免“带病提拔使用”,又可让治愈的“病树”顺利“归林”,曾是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村级党组织换届时不得不解决的问题。2016年,旌阳区在筹备换届时发现,超过一半的村干部受过处分,如果全部“弃之不用”,村(社区)干部将面临“青黄不接”的情况。
  “由此,旌阳区开始尝试‘回归森林’计划。”旌阳区委组织部长古春芳说,换届时,为受过处分但工作得力的村干部安排了一套完整而严格的认定程序。首先,这部分人是仅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且影响期满的同志;其次,他们认识到错误并加以改正,在工作中做出了成绩,取得大家的信任;最后,组织为他们设置了实际考察、群众座谈和公示等六道“复核关卡”。
  此外,旌阳区探索制定党内法规,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重新启用在制度上作出安排,进而形成一套正向激励党员干部改正错误、自觉接受监督的纠错办法。容错免责的9种具体情形、6项实施程序、5类处置方式……一条条都规定得清清楚楚。
  多名受访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医生在病人出院前都会为其留下医嘱、约定复诊安排。纪委作为“政治医院”,理应更妥善地关心受处分干部,做好他们的“术后康复”工作,使他们可以安心在思想、生活、工作上全方位“回归”。
  2、认错干部如何“归位”?
  “去纪委交代问题的时候,本来20分钟的路程感觉走了好久好久。”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库楼湾村文书段振胜回忆时不胜唏嘘,“路边的风景好像都没了颜色。”
  段振胜由于冒领了村民的粮食直补款,心里一直忐忑不安,今年鼓起勇气主动向纪委“认了错”。当地纪委考虑他主动交代问题且影响较小,给予书面诫勉的处理。“我现在感到非常轻松,否则长期这样下去我肯定要抑郁。”段振胜说,现在他在工作中更加注意各项纪律规定,有拿捏不准的政策都要咨询清楚。
  类似段振胜这样的认错干部在基层不算少数。据统计,自今年四川省启动集中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以来,已有2万多人主动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说清问题。也许许多人会怀疑:他们交代问题时会不会有所隐瞒?
  在受访的主动认错干部中,绝大部分人表示,主动迈出这一步,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如果有所隐瞒,还是过不了心里那道坎,最后自己可能会受不了。”川中一位主动交代违纪行为的基层干部说。
  事实上,为保证认错的效果,各地均采取了制度化手段。四川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主动说清问题的干部,综合考量性质情节、后果影响等因素,分类甄别处置,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限期内未主动说清问题,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欺骗组织的干部,一经查实,则严肃处理。
  卸下“包袱”的干部,接下来的道路走得怎样?记者了解到,不少认错干部展现了良好的工作状态。
  “我现在经常拿自己的例子来教育职工,警醒干部。”遂宁市大英县天保镇镇长蒋华红说,在大英县蓬莱镇副镇长任上的他,曾于乔迁新居时收取了企业的礼金。回想起来,“拿了人家手软”,蒋华红那一阵有时候常常半夜睡不着,“只要见到纪委的同志,心里就十分忐忑”。
  2016年,蒋华红主动到县纪委“认错”并坦白问题,纪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蒋华红警告处分。此后,因为综合表现出众、群众认可度高,2018年2月26日,蒋华红被确定为天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蒋华红说,如果当时再不向纪委说明情况,或许哪一天真会出大事。
  3、被诬告干部如何“归心”?
  为被诬告有错的干部正名,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心声。正名究竟应如何在还干部清白基础上,实现对他们的正向激励?基层纪检干部认为,这首先需要纪委监委发挥担当精神。
  前不久,四川省委第九巡视组曾收到一封举报信,信中实名举报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街道办事处主任李勇辱骂群众等违纪线索。接到信访交办函后,东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调查小组,事件真相很快被还原。
  举报人因其房屋未被纳入棚改计划,忿而到向阳村街道办“讨说法”。在接访过程中,面对情绪激动的来访群众无端谩骂,李勇始终保持冷静克制,期间未发生任何违纪违规行为。不成想,“讨要说法”不成的举报人随后对李勇进行不实举报。
  得知情况,东区纪委监委随即专门召开澄清说明座谈会,令李勇感动不已:“今后我将更加努力,继续为群众干实事、办好事。” 
  “我们要敢于发声,旗帜鲜明地为干实事者担当。”攀枝花市东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何峻峰说,截至今年上半年,东区纪委通过召开专题澄清会、出具书面说明书、向党组织进行通报等方式,为受到错告、诬告的19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及时消除不实举报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川省中江县纪委书记袁朝宇指出,目前需要纪委“撑腰”的干部,其实分两类:一类是信任组织,自身过硬,不怕审查,期待及早正名;另一类则是自身还是有些小错误,这样的干部有时并不敢把意见公开说出来。“这就需要纪检部门敢担当,让干部能安心讲出心里话。”
  此外,受访的基层干部表示,被诬告干部的正名诉求其实也有区别,有的希望在正式场合大范围内得以正名,有的则希望在小范围或纪委系统内正名就可以了。纪委在实际工作中应更加讲究方式方法,照顾干部情绪实际。
  延 伸 阅 读
  为什么要提拔曾有问题的干部?
  《人民日报》9月19日刊发中央纪委驻审计署纪检组副组长习骅的文章《做好“治病救人”的后半篇文章》。
  他认为,在“治病救人”这篇大文章中,严格监督执纪是前半篇,必须坚决做好;同时,还要接着做好后半篇文章,对被处理的干部以更多耐心、细心和暖心。
  有位同志因违纪受到组织调整后,新单位没有安排他的办公室,这成为他心里的一个疙瘩,组织上了解这个问题后,及时协调加以解决,这让他重新振作起来。
  有位在同级干部中最年轻的同志被处分后,一度认为前途完了,没希望了,变得郁郁寡欢。组织上发现后,经过耐心细致的交心谈心,他终于敞开心扉:没想到组织还要我!我要重新站起来,用行动报答组织。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待犯错误同志的一贯方针。一段时间里,有的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的人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而受到组织处理。
  可以说,正是监督执纪问责的严格与强化,给全党同志以很大震慑,让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红线意识。
  然而,处理人不是句号,只是逗号;“治病树”“拔烂树”不是目的,而是过程。在“治病救人”这篇大文章中,严格监督执纪是前半篇,必须坚决做好;同时,还要接着做好后半篇文章,对被处理的干部以更多耐心、细心和暖心。惟其如此,我们才能实现治病救人的目的,鼓舞和激励广大干部敢于担当、敢于作为。
  应当看到,对于被处理的干部来说,犯错误受处分是人生挫折,都有一段心理敏感期,有的产生被放弃、嫌弃、抛弃的错觉。这个时候需要了解他们的心态和表现,比如服气还是不服气,要进步还是破罐子破摔,努力工作还是不作为,有没有同事歧视他,家属是宽慰还是抱怨,思想上、工作上有哪些具体进步和不足,等等。
  如果不及时了解和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实际难题,就不仅直接影响到这些干部成长进步,还会影响到其他干部的心理状态和工作状态。
  有的人在潜意识里就会认为,被组织处理了,就意味着政治生命终结了;现在想干事,难免会触动到一些人的利益,也没准会出错犯错,于是便不去担当或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试图减少被关注的概率。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作出的一个重要论断。我们说严管,就是要对违纪违法行为决不容情,不搞网开一面,同时坚持抓早抓小,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不能养痈成患,把小病拖成大病再去治。
  另一方面,也要做到厚爱,对于那些轻度违纪、认识到错误后愿意改正并做出成效的同志,要一视同仁、不能歧视,该用则用,让这些同志甩掉包袱,看到未来,大胆前进。
  对待这些同志,如果只严管不厚爱,该说话不说话,该拍板不拍板,该担责怕担责,就不仅是对他们不负责任,也是对党的事业不负责任。
  有个单位的一位副局长,在面临提拔的时候,因一些问题而受到党纪处分,取消了提拔资格。经过坚持不懈的思想工作,这位同志深刻认识到组织的良苦用心,下定决心改正错误,单位政治和业务建设创历年来最佳。不久,党组织决定提拔这位同志,鼓舞了整个单位的士气,导向作用良好。
  全面从严治党是有温度的。做好治病救人的后半篇文章,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就更有动力,也更有活力。
编辑: 马婧婧

自从开始整治惠农补贴,四川2万名基层干部主动“认错”,怎么处理的?

基层干部中有一个特殊群体,人称“三错”干部——犯了错、认了错、被诬告有错干部的统称。这样的干部会不会背上卸不下的包袱?他们干事的热情还足吗?干事的机会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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