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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2017-01-15 12:3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15日消息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3%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我国是遭受各种自然灾害比较频繁的国家,每年因灾损失数额不小。其中,农村地区是一个薄弱环节,一次灾害很容易造成大的影响。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长安认为,这次规划中的一个亮点是建成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把过去只到县一级的储备延长到乡一级,为当地的及时救助提供了条件。

  李长安:这次规划有很多亮点,其中重要的是建立完成五级减灾防灾的体系,一般我国的防灾体系就到市县一级,很少到乡一级,这次规划在乡一级中,也建立起防灾物资准备体系,这样做的好处是当灾害来临的时候,能够最及时的,最快捷的使救灾物资、器材发放到受灾地区,使村民们得到及时的救助,以往在乡一级没有准备物资,要从外部调入,由于乡村交通有很大的局限,容易造成拥堵使物资不能及时到达。

  在李长安看来,《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除了提出五级救助储备体系这个硬件制度,还提出确保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的硬规定,以及要求各级财政建立救灾款预备,确保资金充足。

  李长安:明确规定12小时内,村民必须得到相应的救助,时间上的规定是对减灾防灾的反应速度,准备节奏做了硬性的规定。也就是说在一定时间内如果出现灾害,灾民们就能得到相应的救助。对于减灾防灾的财政要求方面,除了中央有相应的财政拨出之外,各级,包括省级的县级的,甚至乡镇级都要有相应的救灾款的预备,从财力上有一定的保障,也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防灾减灾的体系中,这能弥补过去财政资金不足的毛病。

编辑: 孔明

国办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3%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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