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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价改革要兼顾粮食安全、生产效率和收入

2015-11-11 14:3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11日消息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当前,粮食市场呈现国内外价格倒挂、主产区与主销区价格倒挂、原粮与成品粮价格倒挂的复杂情况,调整粮食收购价格势所必然。

  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对不同品种实行差别化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

  今天的农经漫谈,我们就请中国乡村特约评论员王竹来谈谈农产品价格改革这个话题。

  王竹:与其他产品价格改革不同,实施农产品价格改革必须兼顾粮食安全、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

  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形成的一般机制,我国绝大多数农产品都已经由市场供求来形成价格。政府真正对价格有所干预的措施,主要包括2004年和2006年起国家在主产区分别对稻谷、小麦两个重点口粮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以及2008年以来对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等大宗农产品实行临时收储等。

  随着时间的推移,国际农产品价格已经结束了上涨周期并开始大幅跌落,而国内粮价因为受到托市收购和临储收购价的支撑,长期维持高位。尤其是玉米、棉花、食糖已经形成“国内增产、国家增储、进口增加、国家再增储”的怪圈。在粮棉收购上,政府承担了粮棉收购的主体责任,造成“国货入仓、洋货入市”局面,财政负担沉重,同时下游加工企业、消费者都付出了较高成本。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就曾表示,“中国加入WTO的时候,承诺了对农业补贴不能超过农业产值的8.5%,这是对生产和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的政府补贴的限制,而现在我们有的产品补贴已经越过限制了。”

  面对这种现象,既不能简单地减少财政补贴,直接要求国内大宗农产品价格与国际接轨,也不能脱离实际地减少小规模农户种植,片面追求规模效益。必须统筹考虑,稳妥施策。

  农产品价格、农业补贴政策调整必须统筹协调。农产品价格应主要由市场决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对农业农民应继续坚持支持扶持政策,但支持扶持政策也要不断完善改进。要探索对市场扭曲作用小、指向性更精准、操作性强且符合WTO规则的支持保护政策,同时支持保护农业的目标不只是为了增产,还要效益和质量。

  目前,农产品价格改革思路已经明确,当前正在推进的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改革就是这种思路的体现。这一改革,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农民利润、国内外价差等因素,把补贴与价格分离,大大减少了对价格的干预。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我国农业竞争力会不断增强,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改革的支撑也会越来越强。

编辑: 洪越

农价改革要兼顾粮食安全、生产效率和收入

当前,粮食市场呈现国内外价格倒挂、主产区与主销区价格倒挂、原粮与成品粮价格倒挂的复杂情况,调整粮食收购价格势所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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