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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国乡村之声 > 焦点关注

[看焦点]河沟分开两块地同属廊坊 土地补贴差十倍

2014-07-12 08:10:00  来源:央广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7月12日消息(记者王丰)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在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双臼村,记者遇到了村民赵师傅,站在自家被政府征用的9亩地前,他的话语里,充满了无奈和感叹。

  赵师傅:“原来俺们一起上班的有三河的,人家说,这回一征地,大厂县老百姓全成穷光蛋了,一亩地给你2万块钱,跟人家怎么比,人家三河县一亩地给10多万、20万,其实两个县就挨着、地理位置差不多,老百姓心里能平衡吗?再一个这点钱确实也少。”

  夏垫镇位于大厂回族自治县的最西端,紧邻三河市的燕郊镇。赵师傅所在的大厂夏垫镇双臼村又与燕郊镇的卸甲庄村等村屯紧挨着,隔着农田望去只有几百米的距离。相同的地理位置,征地模式和补偿标准却有着天壤之别。

  赵师傅:“人家三河允许你自个卖,这不允许你自己卖。”

  记者:“怎么个自己卖呢?”

  赵师傅:“比如说哪有开发商想占这一块建厂子什么的,可以自己,咱们这几家说这50亩地你卖不?这几家商量看多少钱合适,就可以卖。”

  记者:“你们有没有试过说跟村长商量,咱这地自己卖给开发商?”

  赵师傅:“那不行,县里统一的。”

  为了验证大厂赵师傅的说法,记者随后又采访了三河市燕郊镇的几位村民。燕郊镇小柳店村村民刘师傅告诉记者,他们这边的征地标准确实要高一些,而且农民自己有议价权。

  记者:“你们那边一亩地给多少钱?”

  刘师傅:“这边价钱反正也是不一样,反正最低也得10万(一亩)出去,然后到边上有20多万的价,有10多万的价。”

  记者:“那你们这边这个征地,是你们镇政府或者村委会强制征的,还是你们村里可以直接跟买地的人谈多少钱多少钱呢?”

  刘师傅:“前两天有四五个人,其中一个人跟一个老板挺熟,那老板想买这边的地,然后就让这四五个人给跑,那老板给30万一亩地,他们到村里面试25万,就是这四五个人一人一亩从中分四到五万,这四五个人就跟中介似的。谁家的地谁愿意卖谁就卖,反正一亩地25万。”

  近些年来,随着京津冀一体化的快速发展,紧邻北京的区位优势使得三河燕郊镇的土地价值暴涨,这里几乎每个农村的耕地都有被征用,或开发楼盘或建厂。而紧邻燕郊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也紧跟着燕郊的步伐,在离燕郊镇最近的夏垫镇,几个村庄的耕地已经被征完,有的村落甚至还面临着整村拆迁。

  在赵师傅所在的大厂双臼村,记者了解到,这里超过70%的农田已被征用。除了大量的工厂和楼盘拔地而起,也有大量农田闲置多年,成了荒地。

  赵师傅:“他好多厂子就是圈地,圈完了有的也没有生产,或者干几天就关了,有的厂子面积大,用一半地,另一半就闲着。”

  你看那边全是好地,长满了荒草,这边是老百姓自己刨出的地,你不管我就刨点,种点高粱,种点笤帚苗,你看现在老百姓干什么呢,好好的地,变成开荒了。

  农田被征用,已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而后期对农民的就业生活安置,政府却没有任何动作,但面对仅仅 十几万的征地补偿款和未来的生活,赵师傅充满了无奈。

  赵师傅:“征这地的时候就是乡里来人还有村长,反正像我正盖房呢,他老找我,他说你也扛不过去,你就签了不就省得老找你了吗?你像我这9亩地,一亩地2万,一共18万,能干什么使,老百姓也不是说贪心,你差不多啊,你哪怕说给六七万呢也行,这地理位置不是说不好,这一点都不背是不是。”

  相同的地理位置,却有两种不同的土地出让模式,农民的收益也截然不同。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表示,这正生动反映了目前我国农村征地过程中的乱象,大厂县夏垫镇征用基本农田做建设用地,是否在合理范围内,有待考证,而燕郊镇部分农村不经过政府直接出让土地的做法,虽然提高了农民的收益,但是否合法也有待商榷。

  朱启臻:“首先土地转变用途,你要看他是否在合理范围内,如果是私自把农田变为建设用地,无论怎样都是违法的,国家不允许的。另外,如果本来就是集体建设用地,按照目前的土地制度,一定是先收归国有,然后再通过招拍挂给开发商,而不是集体或者个人可以私自跟开发商签协议的。”

  近年来,各地因农民抗议征地而引发的流血、群体事件也不在少数。而引发这些冲突的根源就在于某些地方政府在垄断征用农民土地权利的同时,给予农民的征地补偿标准过低,而征地后对农民的就业生活安置又没有做到位。不久前,山东平度出现的征地事件就引发了人们对“政府牵走一头牛,补偿农民一只鸡”的质疑。中国社科院农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在目前农地交易远未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农民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利益。

  李国祥:“土地市场,特别是建设用地市场,土地征用,按照中央的部署,应该推行市场化,市场还才能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利益,政府干预往往出现农民利益的损害。然而目前在没有市场化的情况下,至少应该把青苗补偿费,安置费,这样的一些费用加上去的,各个地方的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利益受到损害的话,他应该利用法律的武器去和政府部门交涉,或者选出代表进行交涉。”

  又见征地难题,对于2万与20万的差别,当地肯定有这样和那样的理由,这并不是事情的关键,关键在于征地之后农民如何生活。

  2万也好,20万也罢,终究有花完的一天,但是土地却是农民的铁饭碗,养家糊口,世代绵延。如今在土地财政的作用下,土地被地方政府征走,转手开发,地方政府有了收入,有了政绩,最后流离失所的是失去土地的农民。我们希望,无论是2万还是20万,今后这样违背农民意愿征用土地的情况不再发生。

  赵师傅:“原来俺们一起上班的有三河的,人家说,这回一征地,大厂县老百姓全成穷光蛋了,一亩地给你2万块钱,跟人家怎么比,人家三河县一亩地给10多万、20万,其实两个县就挨着、地理位置差不多,老百姓心里能平衡吗?再一个这点钱确实也少。”

  夏垫镇位于大厂回族自治县的最西端,紧邻三河市的燕郊镇。赵师傅所在的大厂夏垫镇双臼村又与燕郊镇的卸甲庄村等村屯紧挨着,隔着农田望去只有几百米的距离。相同的地理位置,征地模式和补偿标准却有着天壤之别。

  赵师傅:“人家三河允许你自个卖,这不允许你自己卖。”

  记者:“怎么个自己卖呢?”

  赵师傅:“比如说哪有开发商想占这一块建厂子什么的,可以自己,咱们这几家说这50亩地你卖不?这几家商量看多少钱合适,就可以卖。”

  记者:“你们有没有试过说跟村长商量,咱这地自己卖给开发商?”

  赵师傅:“那不行,县里统一的。”

  为了验证大厂赵师傅的说法,记者随后又采访了三河市燕郊镇的几位村民。燕郊镇小柳店村村民刘师傅告诉记者,他们这边的征地标准确实要高一些,而且农民自己有议价权。

  记者:“你们那边一亩地给多少钱?”

  刘师傅:“这边价钱反正也是不一样,反正最低也得10万(一亩)出去,然后到边上有20多万的价,有10多万的价。”

  记者:“那你们这边这个征地,是你们镇政府或者村委会强制征的,还是你们村里可以直接跟买地的人谈多少钱多少钱呢?”

  刘师傅:“前两天有四五个人,其中一个人跟一个老板挺熟,那老板想买这边的地,然后就让这四五个人给跑,那老板给30万一亩地,他们到村里面试25万,就是这四五个人一人一亩从中分四到五万,这四五个人就跟中介似的。谁家的地谁愿意卖谁就卖,反正一亩地25万。”

  近些年来,随着京津冀一体化的快速发展,紧邻北京的区位优势使得三河燕郊镇的土地价值暴涨,这里几乎每个农村的耕地都有被征用,或开发楼盘或建厂。而紧邻燕郊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也紧跟着燕郊的步伐,在离燕郊镇最近的夏垫镇,几个村庄的耕地已经被征完,有的村落甚至还面临着整村拆迁。

  在赵师傅所在的大厂双臼村,记者了解到,这里超过70%的农田已被征用。除了大量的工厂和楼盘拔地而起,也有大量农田闲置多年,成了荒地。

  赵师傅:“他好多厂子就是圈地,圈完了有的也没有生产,或者干几天就关了,有的厂子面积大,用一半地,另一半就闲着。”

  你看那边全是好地,长满了荒草,这边是老百姓自己刨出的地,你不管我就刨点,种点高粱,种点笤帚苗,你看现在老百姓干什么呢,好好的地,变成开荒了。

  农田被征用,已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而后期对农民的就业生活安置,政府却没有任何动作,但面对仅仅 十几万的征地补偿款和未来的生活,赵师傅充满了无奈。

  赵师傅:“征这地的时候就是乡里来人还有村长,反正像我正盖房呢,他老找我,他说你也扛不过去,你就签了不就省得老找你了吗?你像我这9亩地,一亩地2万,一共18万,能干什么使,老百姓也不是说贪心,你差不多啊,你哪怕说给六七万呢也行,这地理位置不是说不好,这一点都不背是不是。”

  相同的地理位置,却有两种不同的土地出让模式,农民的收益也截然不同。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表示,这正生动反映了目前我国农村征地过程中的乱象,大厂县夏垫镇征用基本农田做建设用地,是否在合理范围内,有待考证,而燕郊镇部分农村不经过政府直接出让土地的做法,虽然提高了农民的收益,但是否合法也有待商榷。

  朱启臻:“首先土地转变用途,你要看他是否在合理范围内,如果是私自把农田变为建设用地,无论怎样都是违法的,国家不允许的。另外,如果本来就是集体建设用地,按照目前的土地制度,一定是先收归国有,然后再通过招拍挂给开发商,而不是集体或者个人可以私自跟开发商签协议的。”

  近年来,各地因农民抗议征地而引发的流血、群体事件也不在少数。而引发这些冲突的根源就在于某些地方政府在垄断征用农民土地权利的同时,给予农民的征地补偿标准过低,而征地后对农民的就业生活安置又没有做到位。不久前,山东平度出现的征地事件就引发了人们对“政府牵走一头牛,补偿农民一只鸡”的质疑。中国社科院农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在目前农地交易远未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农民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利益。

  李国祥:“土地市场,特别是建设用地市场,土地征用,按照中央的部署,应该推行市场化,市场还才能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利益,政府干预往往出现农民利益的损害。然而目前在没有市场化的情况下,至少应该把青苗补偿费,安置费,这样的一些费用加上去的,各个地方的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利益受到损害的话,他应该利用法律的武器去和政府部门交涉,或者选出代表进行交涉。”

  又见征地难题,对于2万与20万的差别,当地肯定有这样和那样的理由,这并不是事情的关键,关键在于征地之后农民如何生活。

  2万也好,20万也罢,终究有花完的一天,但是土地却是农民的铁饭碗,养家糊口,世代绵延。如今在土地财政的作用下,土地被地方政府征走,转手开发,地方政府有了收入,有了政绩,最后流离失所的是失去土地的农民。我们希望,无论是2万还是20万,今后这样违背农民意愿征用土地的情况不再发生。

编辑:陈江南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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