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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铜川市反馈督察情况

2018-04-08 09:48:00来源:陕西日报

  陕西日报讯(记者霍海澎)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7年10月13日至11月12日,陕西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铜川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陕西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今年4月4日向铜川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陕西省副省长陈国强出席反馈会并讲话。督察组组长张会民通报督察意见,铜川市委书记杨长亚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铜川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在治理中转型,在转型中升级,使环境质量整体向好。

  近年来,铜川市关闭煤矿21处,去产能1058万吨;水泥企业由30多家减少到6家,现有的10条水泥生产线全部完成脱硫脱硝;关闭62家石渣场、白灰窑和10余家电石厂;实施节能减排项目93个。2016年铜川市被命名为“中国循环经济十佳绿色发展城市”。购置清洁能源公交车355辆,城市建成区657台燃煤锅炉拆除实现“清零”,陶瓷产业全面实行“煤改气”,安装燃气锅炉943台,全市气化率达91%。完成115家企业194个精细化治理项目,在西北地区首推水泥企业深度减排奖励机制。投资9亿元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铜川市荣获“2013中国宜居生态示范城市”称号,成为秦岭以北朱鹮野化放飞繁衍之地。

  督察组进驻期间,铜川市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对督察组交办的126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均已办结并向社会公开,共责令整改9家单位,立案处罚10家单位,限产停产4家单位,关停取缔3家单位,罚款21.2万元,约谈28人和55家单位,问责38人。

  督察认为,近年来,铜川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发展与保护矛盾仍然突出,一些突出的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铜川市部分领导干部认为铜川生态环境与过去相比有很大改观,自满感大于紧迫感,习惯把环境问题归咎于客观原因。铜川市有关部门和个别县区对中央及我省环境保护重要文件的传达学习不够及时、贯彻落实不够到位。2014年以来,印台区委常委会连续三年没有专门研究过环境保护工作。

  铜川市产业结构偏重,煤炭、水泥、火电仍是铜川主导产业,万元GDP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75倍和3.5倍。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水环境质量在全省排名一直靠后,地表水和重要考核断面水质难以稳定达标。

  二是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铜川市、县两级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未全面落实,环境保护部门“单打独斗”现象比较突出,没有形成监管合力。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传导层层衰减。铜川市各县(区)均未按时建成全密闭配煤中心。全市40多个煤场大部分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污染严重。铜川市发展改革委落实煤炭削减任务不力,规上企业煤炭消费量不降反增;铜川市质监局未按要求开展散煤抽检工作。《铜川市河道管理办法》于2015年10月已废止,铜川市水务局未及时制定新的河道管理政策,监管工作形成“空档”。王益区煤炭管理局未有效履行煤场监管责任,煤场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

  三是一些突出环境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局地环境保护监管缺失,生态破坏严重。铜川市、印台区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崔家沟煤矿对崔家沟煤矿东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组织施工、监管不到位。项目未按治理方案实施,倾倒废渣压占土地资源和林地面积30.62万平方米,并形成6个大采坑,其中最深采坑达52米,严重破坏生态。

  重要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管理不严不细。要求2014年前建成新耀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至督察时仍未动工;坡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督察时仍未动工,造成水污染隐患;铜川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至督察时没有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生产废水处理站未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

  自然保护区管理仍需加强。铜川市现有的2个省级保护区内,有5家煤矿的近10平方公里的面积与保护区重叠,均未制定退出方案。

  督察强调,铜川市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对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要求,铜川市委、市政府应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陕西省副省长陈国强在讲话中指出,铜川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要以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认真分析当前铜川市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清醒认识在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方面面临的严峻形势,聚焦重点污染领域,坚持刚性治标和系统治本并重,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整改责任;要加快推进能源革命和产业结构调整,为关中大气质量总体改善多作贡献;要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加大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和重大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建设,快速扭转水环境严峻形势;要坚持举一反三,加快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按有关规定移交铜川市委、市政府处理。

编辑: 舒隆焕

陕西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铜川市反馈督察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7年10月13日至11月12日,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铜川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