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消息(记者张丹)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6日,咸阳市考核督查组对全市50个市级部门和13个县(市、区)进行“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考核督查。这是咸阳市首次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考核督查,也是全省首个将“放管服”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地市。
据了解,咸阳市为了促进“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首次将市级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赋予分值2分。咸阳市编办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咸阳市推进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市级部门单位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办法》明确了对该市市级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考核督查的范围、内容和方式。
在考核督查结束后,2017年12月11日,咸阳市在汇总考核打分的同时,重点梳理了市级部门和县(市、区)“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县(市、区)印发了情况通报和专项督办单,并安排专人对督办事项进行跟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