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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扶贫办贯彻"三项机制"有"基"有"据"有"实"

2017-10-01 14:29:00来源:陕西日报

  陕西日报消息 “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带来的益处实实在在,全省扶贫战线广大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更加端正,工作热情更加高涨,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工作落实更加有力,工作成效更加凸显。”在9月29日召开的全省推进落实“三项机制”座谈会上,陕西省扶贫办副主任陈肖坪深有感触地说。“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打造出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激情干事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为陕西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脱贫攻坚,是陕西省在决胜全面小康、奋力追赶超越中必须完成的底线任务。今年以来,陕西省扶贫办牢牢抓住脱贫攻坚干部队伍这个关键因素,通过找准考核定位,为贯彻“三项机制”夯“基”;完善考核机制,为贯彻“三项机制”找“据”;比对考核结果,把“三项机制”落“实”等有效方式,彻底解决了个别脱贫攻坚干部站位不高、动力不足、能力不强、落实不力的问题,确保了事有人干、责有人担,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夯“基”,就是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目标和全省追赶超越大局,把脱贫攻坚任务逐一分解量化为可考可评的指标,同时按照“省总负责、市县抓落实”的思路,对脱贫攻坚责任逐一进行梳理细化,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明确方向,激发干部想干事、肯干事、干成事的信心和决心。按照权责对应原则,陕西省扶贫办将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与脱贫攻坚考核有效衔接,将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直接挂钩,引导各级干部把精力向脱贫攻坚聚焦。

  找“据”方面,省扶贫办在构建以日常督查、月通报、季点评、半年初评、年终考核等多种考核方式为支撑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建立了“省级‘八办两组’相关部门轮流牵头考核市县、市县轮流牵头考核省级单位”的相互考核机制。该机制将承担脱贫攻坚职责任务的87个省级单位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同时要求省级有关部门对管理和归口管理的行业部门、单位开展考核,市县考核要延伸到镇村,实现了对考核对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考核,也推动了市县之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在比对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陕西省扶贫办专门量身定做了脱贫攻坚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奖惩清单,规定了能上调整的“两种情形”和能下调整的“四种情形”,为贯彻“三项机制”助推脱贫攻坚找准了切入点,确保了“三项机制”落“实”。前不久,陕西省扶贫办通报表扬了在国家巡查中受到肯定的5个县和在6月份脱贫攻坚市际交叉检查中排名靠前的3个市、9个县;对6月份脱贫攻坚市际交叉检查中排名靠后的3个市、7个县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3个县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编辑: 舒隆焕
关键词: 陕西;扶贫

陕西省扶贫办贯彻"三项机制"有"基"有"据"有"实"

“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带来的益处实实在在,全省扶贫战线广大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更加端正,工作热情更加高涨,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工作落实更加有力,工作成效更加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