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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商部门一季度挽回消费者损失1161.8万元

2017-04-20 00:36:00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4月19日电(蔺娟 郑爱民)记者4月19日从陕西省工商局获悉,一季度以来,陕西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将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查处经济违法行为有效衔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61.8万元。

  据悉,一季度,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指挥中心受理消费者投诉8381件,业务咨询75707件,违法举报790件,共计84878件,与2016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4.9%,已办复82701件,办复率97.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61.8万元。

  据了解,在受理的8381件消费者投诉中,商品类投诉4976件,与2016年同期相比上升了32.6%,服务类投诉3405件,与2016年同期相比上升了40.2%。

  一季度,陕西全省投诉量位居前五的分别是:交通工具类、日用百货类、通讯器材类、家用电器类、非现场购物服务类。

  商品类投诉中,交通工具类增幅最大,上升了45.3%。主要集中在搭售保险、强制收取续保押金、金融服务费;购车时承诺享受国家节能补贴,但却不履行;二手车经营商隐瞒事故车、组装车,宣传车的排放量与实际不相符;传感器失灵、发动机异响、变速箱漏油、轮胎购车日期早于出厂日期等方面;因其他原因不愿购车时,不予退还订金等。服务类投诉中,文化娱乐类增幅最大,上升了88.2%。主要集中在经营场所变更或转让,原卡不能使用;服务人员态度差;单方面设置不平等合约;因个人原因不愿意继续使用,剩余费用商家不予退还;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财务丢失、人身损害等方面。(完)

编辑: 舒隆焕
关键词: 挽回经济损失;陕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