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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春节西安禁售禁燃烟花炮竹 少了爆竹多了蓝天

2018-03-08 23:03:00来源:西部网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翟羽佳)从去年12月1日开始,《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规定城六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随后,我省各地市也相继发布了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那么,执行情况怎么样?今年西安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是否得到改善?来看记者的报道。

  农历正月十五,传统的元宵佳节,西安公安长安分局郭杜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接到举报称,附近有一家小超市在销售烟花爆竹,当事人立即被带到派出所进行询问。

  民警:“(烟花爆竹)从哪儿进的?”

  当事人李某:“别人送来的。”

  民警:“你知道不知道今年郭杜是禁止销售和燃放的区域。”

  当事人李某:“我理解是大的花炮,想着这是小孩玩的,大人父母带着的。”

  因为销售量较小,这位当事人在接受批评教育后,被处以300到500元的罚款。

  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大型活动处副处长陈朝林:“从2017年12月1日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执法共查处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违规案件89起,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是97人,其中行政拘留30人,罚款59人,警告8人,收缴违法违规的烟花爆竹2666件。”

  据了解,目前我省11个地市中,西安市和安康市通过立法,分别出台了《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条例》,咸阳、渭南、宝鸡等市也出台了主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春节过后,渭南小伙周奔和女友来到市区一家酒店准备预订婚宴,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在酒店预订婚宴还有一条特殊的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

  渭南市某酒店营销部经理王军燕:“是这样的,空气质量不是太好,所以渭南市主城区这边是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的,咱们酒店遵守这项规定,所以把它列到合同里了。”

  渭南市临渭区市民周奔:“刚开始觉得不太合适,结婚嘛不放鞭炮没有氛围,然后听他说了之后,说的有道理。”

  正是由于各地加强了工地扬尘管理,取缔燃煤锅炉,春节期间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去年11月15日到今年2月25日全省空气优良天数为49天,较去年同期增加了9天。老百姓对各地的规定也充分理解并支持。

  西安市民:“放炮对人不好,污染大污染空气。”

  渭南市民:“不放还是比较好,又省钱,又环保。”

  咸阳市民:“这个对大家都好,没有烟雾,对空气污染治理特别好。”

  陕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特种行业及危险物品管理处政治协理员樊文强:“禁限放政策肯定不是一个短期要求,而是一个长期的政策。我们肯定会坚持下去,也希望市民群众配合政府的这一项管理要求,保卫我们的蓝天。”

编辑: 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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