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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小学7月5日起放暑假

2018-06-24 17:23:00来源:西安日报

  西安日报讯(记者司文)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全市中小学将于7月5日起放暑假。秋季开学8月30日、31日报到。西安市教育局表示,期间高中毕业班确需课业辅导,须提前一周申请,暑假补课不得超过15天。其他年级一律不得补课以及变相补课。

  据悉,西安市中小学于2018年7月5日起放暑假;秋季开学8月30日、31日报到。全市小学于2019年1月23日起放寒假,普通中学于2019年1月30日起放寒假。2019年春季开学2月20日报到。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并充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区县教育局和教科研机构不得在期末组织全区县范围的统一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

  西安市教育局同时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严禁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西安市教育局强调,要严格遵守“除高中毕业班级外,全省中小学节假日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补课”的要求;确需进行毕业年级课业辅导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提前一周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并提交安全预案,经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批复后方可进行;要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以答疑等形式进行课业辅导,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补课、不得安排上新课,暑假补课时间不得超过15天。其他年级一律不得补课以及变相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另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8秋季起,小学,初中学校,公办、民办学校起始年级都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不得组织分班考试。各区县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学校起始年级分班工作,邀请家长代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 刘昱

西安市中小学7月5日起放暑假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全市中小学将于7月5日起放暑假。秋季开学8月30日、31日报到。西安市教育局表示,期间高中毕业班确需课业辅导,须提前一周申请,暑假补课不得超过15天。其他年级一律不得补课以及变相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