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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条!山西高院出台规定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2018-11-29 11:12:00来源:新华网

  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妥善认定政府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11月26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为了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意见从依法平等全面及时保护民营经济、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依法保障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对影响民企发展的问题“零容忍”等9个方面,作出36条具体规定,对作风不佳、破坏发展环境、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对于涉民营企业的“老案”“难案”“骨头案”,山西法院将用好、用足强制手段,穷尽查人找物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实现;同时,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同时,意见明确要求,对影响民企发展的问题“零容忍”,要围绕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问题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检查,严厉整治和严肃处理冷硬横推、粗暴执法、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办案等问题,形成警醒和震慑。

  针对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法院将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案件评查,着力解决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并将落实本意见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从意见的“覆盖面”来看,36条规定涵盖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各个审判领域,细化到了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具体环节,将涉及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要求,落实到了司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旨在发挥法治保护产权、稳定预期、激励创新的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行稳致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编辑: 郑睿

36条!山西高院出台规定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妥善认定政府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11月26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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