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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会在沪召开

2018-12-12 10:3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上海12月12日消息(记者周洪)12月10日至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召开了全国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会。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对相关问题作出更为细化的规定,对于权责清单、“四类案件”监管等具体实施细则,授权各地高院根据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推进会现场(央广网发 钱成 摄)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党的十九大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作为中央批准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先试的上海,试点一年来,上海法院严格按照中央批准的方案,大胆探索、积极作为,充分发挥了改革“领头雁”作用,为其他地区全面推开配套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中央、上海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上海市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框架意见〉的实施方案》,将改革任务细化分解为8大类72条136项,重点从规范审判权力运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繁简分流、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坚持科技强院、优化司法环境等8个方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截止目前,方案确定的136项任务已基本完成。

  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在介绍中指出,上海法院在改革中注意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整体统筹和重点突破、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内部改革与外部协同、改革推进与科技助力的关系,整体推进、统筹兼顾,增强改革措施之间的整体性、系统性、配套性、协同性,发挥综合效能,实现改革效果最大化。

  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寅表示,改革永远在路上,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新矛盾,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精细操作,对全部改革任务逐条梳理、逐项分解、逐个落实,确保完成既定改革任务;凝聚思想共识,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司法制度贡献智慧和力量。

  在为期两天的推进会上,来自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安徽等11个省市的法院就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研讨。

  2018年下半年,按照中央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分5组先后赴9个省、自治区开展司改督察。此次推进会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督察的情况,既肯定了各地抓改革落实的成效,也指出了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编辑: 韩晓余

全国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会在沪召开

12月10日至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召开了全国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会。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对相关问题作出更为细化的规定,对于权责清单、“四类案件”监管等具体实施细则,授权各地高院根据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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