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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凭啥剥夺穷人的居住权?
2011-09-27 14:20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9月6日,当大多数人还在睡梦中时,上海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整治群租房行动正式展开。被称为“上海滩第一群租小区”的中远两湾城,通过这次严厉的整顿,将会让633家群租户在数月内消失。看完消息我不仅纳闷:这些群租的穷人,难道就连基本的居住权都没有了?谁给了上海工商、公安等部门如此大的权利,随便就可以闯入租房者的家中?

    其实可以找到上海整治租房的源头。此前,上海市房管局通过增补该市《业主公约》和《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内容的方式,对当地房屋租赁作了更为严格的限制。这些限制内容不仅包括最低人均承租面积、禁止将厨房、卫生间等部分改成卧室出租等,甚至详细到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也就是说,即使是朋友,也不能租住在一个房间里。

    我就不明白了,国家没有一部法律禁止群租,也没有哪部法律说租房者一定要是一家人,可上海市房管局只不过是上海市政府下面的一个办事机构,它有什么权利制定这不准那不行的标准?

    我国宪法和民法等法律明确规定,公民对自己的房屋,可以自由行使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出租房屋就是公民对自己房屋进行处分并因此收益的一种形式。只要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可以完全行使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包括出租权。也就是说,只要不违法,房屋所有人愿意将房子租给谁就租给谁,任何人、任何机构都没有权利去干涉房屋所有人的出租权利。上海整治群租,已经侵害了作为房屋所有人的出租权利。

    再回过头看看承租者。我们知道,租房者大都是一些经济不宽裕的人,对于上海这样动辄住房每平方米上万元的大都市来说,低收入者特别是外来的低收入者很难有经济能力购买房屋,他们只能选择租房来解决“衣食住行”中的“住”的难题。而群租者可能会是这些低收入者中的低收入者,他们选择群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省钱。如果经济宽裕,谁愿意和别人挤在一个房间里?

    上海市整治群租,在这些低收入者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动用公安强行闯入租房者的家里,本身行为就是一种知法犯法的粗暴行为。公安是做什么的?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国家机器。这些群租者犯法没有?没有。即便是这些群租者犯了法,也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比如强行进入前要办理搜查令或者逮捕证等相关手续,不然和入室抢劫的强盗有什么区别,这样的公安能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吗?租房者合法的居住权就这样被这些穿着制服带着国徽的执法者无情的剥夺了。

    侵犯了房屋所有人的出租权利,剥夺了群租者合法的居住权,我不知道这些本该“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们,心理到底怎么想的,难道他们要将这些低收入者赶出上海市?我还不知道,这些群租者失去了租住的房屋,他们晚上会不会露宿街头,又成为上海市整治街头盲流的对象?

    上海市剥夺穷人居住权的做法,不仅寒了上海低收入者的心,也让全国人看到了,繁华背后有着怎样的血和泪?(采写:中央台记者刘涛)

责编:李宏博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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