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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供水条例发布 全国率先公开成本
2011-08-23 09:50   来源:中广网四川分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成都8月23日消息(记者刘涛)记者从2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已经获得四川省人大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实施。《条例》在全国率先对“城市供水企业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做了明确规定。这也是该条例颁布11年来,四川省对该条例做出的第四次修改。《条例》修订后,由原来七章四十八条,修订为八章五十九条,增加了十一条内容,分别对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管理、城市供水规划和供水工程建设、城市供水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法律责任等做了规定。《条例》对三个方面内容做了明确补充修订:确保城市供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规范城市供水市场秩序,让人民群众喝上“明白”水;加大节约用水力度,让子孙后代有水喝。《条例》还规定,将推行城乡区域一体化供水, 让农村居民喝上和城市居民同水源、同水质的供水。此外,《条例》还对城市二次供水的建设管理做了明确规定,明确由四川省城乡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二次供水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的具体管理办法。
责编:李宏博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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