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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养老服务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发布 严禁欺老虐老

2019-01-11 20:2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11日消息(记者孙涛)北京市养老行业协会1月11日连续发布《〈北京市养老服务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实施细则》,要求养老服务经营者应合法经营、诚信守约,严禁歧视、侮辱、虐待、遗弃等欺老虐老行为。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养老服务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实施细则》共12条,内容涵盖诚信经营、透明度、安全管理、禁止不正当竞争、居家服务、表彰激励、举报机制等内容。《公约》适用于北京市从事机构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及从业人员,要求养老服务经营者应合法经营、诚信守约,严禁欺老虐老。《公约》明确,养老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尊重老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老年人的隐私、个人信息及其他合法权益;禁止歧视、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

  禁止向老年人或家属推销无关的商品、服务。实施细则明确禁止单方涨价。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不得利用老年人或其家属的信任,或不当利用自身影响,向老年人或其家属推销无关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于养老服务经营者违反《公约》相关规定的,协会将根据其违约情节、后果与影响等因素,将采取5种处理方式:约谈主要负责人,警告,通报批评,暂停会员权利,严重者将被取消北京养老行业协会会员资格。

  此外同时,北京市养老行业协会还与北京标准化协会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将在北京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具有法人资质的养老机构开展星级评定,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安全、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和制度化建设将作为评定重点,床位规模、入住率、绿化率仅作为加减分项目。据了解,《办法》是对原有星级评定办法的改革,更加注重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安全、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和制度建设等“软”指标,且将原本评星后一次性发放的补贴与相关指标挂钩,改为每半年发放一次,敦促养老机构以评促建,实现服务质量持续改进。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本次诚信自律和星级评定两个文件采取由协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发布施行的方式,是北京市民政局一项重要改革,为全国首次。目的就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的精神,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养老服务领域的社会治理功能。今后,北京市民政局将视改革的进程和行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将行业发展政策研究、标准制定、国际交流合作等职能逐步交由行业协会来组织实施。

  据了解,北京市养老行业协会协会还将建立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经营者诚信档案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设立诚信自律监督委员会和专门的诚信基金,对养老服务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失信行为进行处理和通报,对模范执行公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养老、孝老、敬老业绩显著的养老服务经营者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并接受北京市民政局等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编辑: 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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