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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善祥:万众创新 加速构建互联网金融生态体系

2015-04-28 20:52: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28日消息(记者 于闻)2013年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2014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经历了爆发式增长,众筹和P2P被大众所熟知,尤其是P2P平台呈现出繁荣与乱象共生的局面。面对互联网金融行业野蛮生长、自律不力、监管空白、乱象纷飞,喜忧参半的现状,企业、投资者、第三方行业组织、政府应该思考什么,做些什么?就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外经贸国际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互联网金融诚信联盟秘书长袁善祥接受记者专访。以下是袁善祥秘书长阐述的内容:

  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外经贸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道德建设委员会共同发起,于2014年3月15日成立了中国互联网金融诚信联盟。

  2014年6月份,联盟申报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外经贸国际金融研究中心课题———《中国互联网金融(P2P)诚信体系建设》,该课题历时半年,走进了190家企业进行调研和走访。走访过程中,针对以P2P为代表的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所表现出来的行业特点和问题,中国互联网金融诚信联盟发布了行业十六字公约“控制欲望、坚守诚信、加速创新、防范风险”,公约强调价值观和发展观的有效平衡,得到了有关专家和行业大佬的普遍认同。

  第一、控制欲望。人性的贪婪和道德的缺失是目前互联网

  金融这个行业发展不畅的一个重要原因。好多不具备金融背景和从业能力的人,受利益驱使进军P2P,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初期,投资人还不理智的背景下,靠各类虚假包装和高息诱饵把投资人的钱快速吸到自己口袋,并当成自己的钱去挥霍,结果造成旁氏骗局不能长久,资金链断裂,最终倒闭、跑路。这些心怀不良的人假借互联网金融或者P2P的概念以伪P2P的身份行诈骗、非法集资之实。还有一部分企业前期做的非常好,也确实想把企业做好,结果在做的过程中,丧失了警惕,盲目求快、求大,规模没有控制好,团队跟不上,对金融的敬畏没有了,欲望扩大了,盲目扩张,造成风控水平下降,最后演变成拆东墙补西墙,一笔逾期或坏账,就被迫陷入了跑路、倒闭。诸如此类都是因为人性的贪婪和道德缺失以及对金融这个高风险行业的敬畏不足,这些教训提醒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做金融不能贪婪,要控制好欲望,否则后果严重。一旦陷入金融“漩涡”,想出来就很难了,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第二、坚守诚信。诚信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和经商之道。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信誉逐步丧失,几千年积累下来的民间信用体系逐步瓦解。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P2P是一个信息中介平台,如何全面及时的信息披露,将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进行完整展现就尤为重要。在互联网时代,风控、交易、贷后都会逐步实现网络化,因此平台的诚信水平就决定了能否做大、持续发展。诚信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如何才能量化,是中国互联网金融诚信联盟的重要历史使命。我们正在加快诚信体系标准的调研和技术攻关,争取早日出台可以量化的诚信标准,让行业有章可循,让投资人有可借鉴的依据。在标准没出台之前,我们只能不断呼吁社会各界加强行业监督,加快立法,同时加强投资人辨识能力。

  第三、防范风险。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相比具有快速聚集资金的能力,但同时也具有比传统金融更大的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和技术风险等。据统计,2013年有64家P2P网贷平台出现提现困难,倒闭、跑路,2014年有近300家P2P网贷平台出现提现困难、倒闭和跑路,因此高风险是这个行业的特点,但随着技术的成熟、模式的创新、行业的规范、体制的完善等,都会逐步降低风险,但风险是不可杜绝的,我们只有尽力降低风险。

  第四、加速创新。互联网金融本身作为一个舶来品,本身就是一个高度创新的业态、行业,互联网金融以及P2P从国外引入到中国并进行了改良和创新。

  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的创新涉及到很多方面。包括商业模式创新、产品开发创新、经营理念创新、营销推广创新、风控技术创新等等。

  首先是产品开发创新,目前国内P2P已经演变出了很多类别,包括P2C、P2B、P2N、P2G、P2H等等。这些创新都是形式的创新,难见实质创新。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必须践行国家和政府赋予的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但是,走了很多企业后我们发现,大部分企业都是只创新了概念,而没有真正去研究和实体行业的深度融合,概念喊的很响亮,但细究下来仍旧是“车可贷、房可贷,无车无房信用贷”,这种同质化竞争愈演愈烈。

  关于产品开发创新,举个例子。这是东北的一个P2P平台。目前国内的P2P大多在北上广深,东北等地P2P好像目前条件还不成熟,从人才、政策、需求看好像都不完备。但由于东北是农业大省,更多的是农民、农业和农村,他们在新城镇建设进程中对于融资的需求并不比别的地方少。因此这家平台就提出了服务“三农”的概念,将服务三农定位成企业的使命。这家企业开发了“农户贷”系列产品,这些产品不是简单的让农民或农村的企业,用车、房、土地等实际资产做抵押来贷款。他们开创性地将农民通过互助合作社的形式集合起来,然后对农民在生产当中所需要的农药、种子、化肥、农机具等各种生产资料进行需求统计,并对农民现有的这些生产资料进行价值评估,外加农民自有或流转的土地资源和从事的农业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贷款额度,另一端吸引从农村走入大城市的农二代为乡亲们通过P2P平台提供借贷信息展示和交易撮合,通过互联网将农村的融资延伸到了城市。这是P2P的一个创新,也是服务实体经济的一大创举。

  由于东北和其他地区不一样,东北是一季作物。等到秋天粮食回收的时候,这个企业会筛选一些合作单位(粮站或粮食收购公司)把所有互助社成员的农产品按照不低于市场价的标准进行回收。农户得到这个农作物回收款以后,再支付平台合作企业提供的生产资料贷款和利息,也就是说农户是在取得收入后再去支付成本和利息。这就极大的促进了农户种植的积极性,降低了农户的融资风险。这个P2P平台的产品有种子标、化肥标、农机标、农药标等产品,这些产品都是根据当地农作物的生产周期进行设置,期限都是10个月以上。在整个服务过程中,这个企业对农民和农业,不是吸血,而是造血,他的利息定的非常低,甚至跟当地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相比都不相上下。目前,这个企业还在跟有关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农业保险机构等进行结合,想法增加农户的收入、降低种植的风险。

  这个案例的最大特点:用互联网金融的模式让农民真正收益,最大限度的让利给农户,真正解决了农户现金流的问题,让城里人的闲散资金流入农户、农业和农村。农民在自己种地的时候,不用掏任何的现金就解决了包括种子、化肥等所有的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当中,公司还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同时,回收的时候农民还不用担心这个农产品出售的问题。如果遇到自然灾害,还有农业保险来保障。这就是我们说的模式和产品的创新。这种创新真正把金融服务和农民、农村、农业的需求进行了有效对接,深受老百姓的欢迎。

  俗话说365行,行行出状元,我想说的是:365行,行行需要普惠金融服务,随着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行业的快速发展,竞争也在加剧,如果不进行高度的垂直和行业细分,P2P的路可能会越来越难走。

  另外一个创新是营销推广思路和技术手段的创新。互联网金融尤其P2P的从业者有些是从线下小贷、民间借贷公司转型过来的,因此在营销上以线下推广为主。但是当转型到互联网金融后会发现,由于互联网思维欠缺,造成在线上的推广成本反而会高于线下。因此有些转型还没有成功的企业,做来做去,又转到线下。因此,这就有了营销推广创新的余地和机会。

  第三个创新是行业第三方支持技术的创新,这里边包括交易系统、支付系统、营销方案、品牌策划、信用认证、安全认证技术开发、第三方证据存管服务等。这些技术和服务支持单位作为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的三方服务机构都需要紧跟P2P的创新而更快速的创新,要紧随市场需求和客户体验,满足企业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所以伴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和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们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必须加速创新,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保驾护航,提供更快捷、更简便、更安全的创新技术支持以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要健康持续发展就需要构建良好的生态体系,这个生态体系的参与者包括政府、监管部门、行业机构、中小微企业、媒体,还有投资人、技术支撑机构等等。

  首先,建议采取负面清单监管模式对行业监管。互联网金融生态体系的建设和互联网金融共荣发展需要万众创新。这就需要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能够采取负面清单模式和思路进行行业监管,不用正面监管的方式限制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负面清单的模式就是划定底线和原则,违反底线和原则的东西绝对不可以做,除此之外,都可以去创新。

  第二,行业自律、他律、法律相结合,提高违法成本。在行业发展初期,由于监管政策没有落地,行业自律尤为重要,引入第三方公众监督机制,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推动立法、提升违法成本等都是当务之急。

  第三、打造宽松的媒体舆论环境,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是个全新的行业,有些媒体还没有完全认识互联网金融,加之假借互联网金融概念生出的事端不绝于耳,因此让某些媒体给互联网金融贴上了负能量的标签,凡是跟金融有关的跑路、倒闭、诈骗都一股脑的怪罪到互联网金融身上,这样加剧了公众对这一新兴行业的恐慌,如此下去非常不利于行业发展,我们希望更多的媒体能走进企业,走进互联网金融,了解互联网金融,发出理性公正客观的声音,让老百姓全面正确的认识这个行业,引导理性投资。

  第四、多方努力齐抓共管,守护好投资人的钱袋子。目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很多问题和投资人的不理性也有关系。部分投资人盲目追求高息,盲目地追求平台的高大上。这就给了很多诈骗分子可乘之机。在投资人教育还不成熟的阶段,我们作为从业者都有义务协助投资人看好钱袋子。我们的支付系统、交易系统、信用认证、证据存管等提供商就要尽到前置审查和筛选的义务,主要是审查准P2P平台从业者创业的动机和风险承受能力,如果我们能感觉此人并不适合做P2P或者本来就怀着不正当的目的来从事这个行业,我们仍旧给他提供服务支持,这无疑是充当了骗子的帮凶,甚至是纵容了犯罪。

  因此作为P2P行业的技术支持单位,我们在选择P2P和互联网金融的从业者提供服务时,一定要有严格的筛选和前置审查机制,这样做有可能会损失一部分利益,但也有可能防范很多恶意P2P平台的诞生,也会从源头上杜绝诈骗现象的发生。

  总之,互联网金融是一个需要高度创新的行业,所有创新的基础是安全。只要政府、协会、企业、消费者、服务方各方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共同努力,坚守“控制欲望、坚守诚信、加速创新、防范风险”的原则,就一定能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快速发展,就一定能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也一定能早日构建成互联网金融的生态体系。

编辑:晓凡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P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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