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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促进消费意见 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

2018-09-22 12:34:00来源:央广网

  【内容提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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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9月2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本周发布《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健全消费政策体系,进一步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居民消费的政策。

  《意见》高度重视消费者在消费环节中的主体地位,倡导消费者优先,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

  在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部分,第一条原则便是“坚持消费引领,倡导消费者优先。”其要求: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努力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切实满足基本消费,持续提升传统消费,大力培育新兴消费,不断激发潜在消费。增强消费者主体意识,尊重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于消费者优先的原则,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认为,这一意见的发布既有现实意义,也有深远的历史意义。现实意义就是目前消费要升级,生产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所以消费信心需要有所提振。“我们国家人口众多,有着巨大的消费潜力,我们要将其挖掘出来,实现消费的多样化。消费看似很简单,但它实际上关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所以这不仅是一个消费升级的意见,也是对整体经济的一个布局。”

  《意见》高度重视促进消费升级,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吃穿用消费方面:包括大力发展便利店、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促进社区生活服务集聚式发展,鼓励建设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等。住行消费方面:包括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严格汽车产品质量监管,健全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加强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等。信息消费方面: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加快推动产品创新和产业升级;升级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信息产品。绿色消费方面:建立绿色产品多元化供给体系,丰富节能节水产品、资源再生品、绿色建材、新能源汽车等绿色消费品生产。

  《意见》高度重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意见》要求,加快建立健全高层次、广覆盖、强约束的质量标准和消费后评价体系,强化消费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消费者主体意识和维权能力,创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意见》要求,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功能,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行政保护,建立常态化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打击假冒伪劣和虚假广告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积极作用。强化消费者权益损害法律责任,坚持依法解决服务纠纷,扩大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服务范围。健全公益诉讼制度,适当扩大公益诉讼主体范围。探索建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诉讼、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要求,加大网络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网上跨境消费者争议解决机制建设。

编辑: 昌朋淼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促进消费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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