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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好推进煤炭资源税改
2012-10-15 16:15   来源:中国能源报    打印本页 关闭
    

  今年年初,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将“全面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从价计征范围”列入了今年改革的重点。不久前,国务院批复的《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中,也将“完善资源环境税收制度”作为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的主要措施之一,提出“按照‘清费立税’的原则,加快推进煤炭等资源税改革,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定率计征。”去年11月份,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率先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之后,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也已是在弦之箭,面临的只是何时能发的问题。

  征收资源税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处理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政府从资源产品销售收入中,以资源税的方式分配一部分,用于资源开发、矿区恢复、环境治理等方面支出;另一个是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通过使企业和消费者承担一部分税负,来促使其提高资源开发和使用效率。煤炭资源税征收方式之所以要改革就是因为之前的税额太少了,既发挥不了调节分配关系的作用,也不能有效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因此,相关部门要推动煤炭资源税改革。

  今年以来,由于经济增长放缓,煤炭市场告别了持续多年的供求紧张局面,煤炭供给过剩不断显现,煤价持续弱势运行。如果目前推动煤炭资源税改,煤炭企业将税收转嫁出去的难度势必增加,对煤价上涨的刺激作用也将大大减弱,短期内不会给整个国民经济带来明显的负面影响。因此,与前几年煤价上涨动力始终较强相比,当前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时机无疑较为成熟。

  虽然当前煤炭资源税改革时机相对成熟了,但笔者认为,要更好的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仍需要坚持以下两点:

责编:刘千里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