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发布通告 涉黑涉恶腐败党员干部自首可争取宽大处理

2019-04-11 09:21:00来源:中国江西网

  4月10日,南昌市纪委、南昌市监察委员会发布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为给予犯错误的同志自首改过、争取政策的机会,市纪委市监委郑重通告: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纪违法犯罪活动,并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尽快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不主动投案自首,甚至继续进行违纪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通告称,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南昌市侦破了一批黑恶性质案件。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深入排查,重拳出击,反腐打“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人员被绳之以纪、绳之以法。

  根据江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执纪监察有关精神,为给予犯错误的同志自首改过、争取政策的机会,市纪委市监委在此郑重通告: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纪违法犯罪活动,并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尽快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不主动投案自首,甚至继续进行违纪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自首(或邮寄材料)可到南昌市纪委市监委扫黑除恶反腐打“伞”专案组(市纪委市监委一楼101室),电话:83885325,手机:19179177392、19179174040。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69号;邮编:330038。(记者李运辉)

编辑: 王一凡
关键词: 南昌;涉黑涉恶;扫黑除恶

南昌发布通告 涉黑涉恶腐败党员干部自首可争取宽大处理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深入排查,重拳出击,反腐打“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人员被绳之以纪、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