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重大调整

2018-06-15 10:13:00来源:江西日报
    央广网江西频道6月15日消息 司考制度改革后的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在全省启动,备受社会关注。6月14日,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就2018江西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内容、考试方式和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等进行了解读。
 
    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吸取了原司法考试的有益做法,并根据新制度的定位进行系列改革。
 
    首先是将原司考确定的4类法律职业扩大到了9类法律职业。过去规定初任法官、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申请公证员执业必须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在范围扩展到担任法律类仲裁员,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都要通过考试才能上岗。
 
    该负责人解释,之所以将新增加的行政机关5类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范围,是因为这几类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具有准司法性质,其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水平直接影响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必须对他们有更高要求。
 
    其次是考试方式由过去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改为“2+1”模式。即客观题计算机化考试,2张试卷, 每卷考3个小时;主观题纸笔考试,1张试卷, 考4个小时。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6月20日客观题计算机考试报名开始,9月22日考试;9月27日至30日主观题纸笔考试报名确认并缴费,10月20日考试。只有客观题考试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考场将为考生配备法律法规汇编,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两年内有效。
 
    考试还提高了报名人员学历门槛。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3种情形才能报名。这一规定提高了法律职业准入门槛,有利于从源头上保证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此外,还增加了职前培训的规定。要求考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后,任职前必须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同时,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有违反宪法和法律、妨害司法公正、违背职业伦理道德等行为的,将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处理。
 
    今年继续对艰苦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适当降低考试门槛。过去放宽地区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的学生可以报名,但现在只有本科以上才能报考;同时,享受放宽政策的县(市、区)亦有所调整。
 
    据了解,客观题计算机化考试报名以所在考区机位数为上限,超过上限,考生就必须到其他报名地报名。为方便考生就近考试,今年我省客观题计算机化考试增设萍乡、新余两个考区。 (记者杨静)
 
编辑: 范存宝
关键词: 职业资格考试;重大调整;改革;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重大调整

司考制度改革后的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在全省启动,备受社会关注。6月14日,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就2018江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