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职称改革制度

2018-04-12 09:56:00来源:人民网

  央广网江西频道4月12日消息 11日上午,江西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在南昌召开。会上,江西省人社厅发布了2018年江西职称制度改革的一揽子举措。

  把好事办好 抓紧设置经济等系列正高级职称

  据了解,去年底,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在部分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先行解决原来没有设置正高级职称的部分职称系列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的问题,共涉及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11个系列。其中工程、技工院校、中专、工艺美术、会计5个系列江西省已设置了正高级职称,并开展了试点评审。为简化手续,之前评审取得的正高级职称过渡确认,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江西省人社厅副厅长刘克琦介绍,经济系列、审计专业、统计系列、艺术系列舞台技术专业、实验技术系列、船舶系列、民用航空飞行系列江西省尚未设置正高级职称,要按《通知》要求,抓紧设置,并尽快开展评审工作,把好事办好。他说,相应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

  今年年底前完成职称评审条件修订 自主评审需备案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评价标准,需要广泛调研、提炼、测试,需要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专家、职称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刘克琦表示,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要尽快修订本系列(专业)全省通用的评审条件,务必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修订工作。

  据介绍,按照“权责统一”原则,从今年起,评审条件改由相应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会同江西省人社厅向社会发布。同时,为维护职称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自主评审单位制定的高级职称评审条件,须报江西省人社厅备案同意,原则上不低于全省通用的评审条件。

  开展岗位动态管理试点 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近年来,针对原来岗位聘用中存在的“一聘定终身,能上不能下”的现象,以及评价和使用“两张皮”等问题,江西省人社厅在部分高校开展了岗位动态管理试点,探索建立竞争择优的动态岗位聘用机制,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实施效果还不错。

  “但是因为涉及利益调整,很多用人单位不愿或不敢去做,聘后管理、聘期考核流于形式。”刘克琦表示,下一步,将研究提高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缓解矛盾;还要指导、鼓励用人单位做实聘期考核,实现动态聘用。事业单位要尽快过渡到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推荐,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要对推荐数量进行审核控制。

  推进高等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鼓励农村教师扎根基层今年江西将推进高等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江西省人社厅会同教育厅研究制定深化高等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下放高等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强化监管。

  启动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江西省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形成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级各类技工院校教师的职称制度。

  完成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巩固改革成果,审核控制申报人数,逐步实现资格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统一,进一步下放大型三甲医院职称评审权。

  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农村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办法,引导和鼓励农村教师服务基层、扎根基层。

  所有初级职称全部实行考核认定 加强评审事中事后监管据悉,江西省人社厅不再集中受理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纸质申报材料,改由各高评会组建单位直接受理。增加有突出贡献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审定高级职称审定频次,自主评审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有突出贡献人才、留学回国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等方式开展不定期的特殊评审。

  人社部门将进一步放权,不仅要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还要逐步下放省外来赣人员职称确认权和高级职称评审资格审查权。简化初级职称评价程序,除“以考代评”外,所有初级职称全部实行考核认定,强化用人单位考核,提高评价效率。加强评审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评审质量评估、巡查、举报核查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制度,建立复查、投诉机制。

  

编辑: 范存宝
关键词: 职称改革;考核认定;以考代评;

江西出台职称改革制度

据了解,去年底,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在部分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先行解决原来没有设置正高级职称的部分职称系列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的问题,共涉及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11个系列。其中工程、技工院校、中专、工艺美术、会计5个系列江西省已设置了正高级职称,并开展了试点评审。为简化手续,之前评审取得的正高级职称过渡确认,不再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