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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第一季度17名女司机醉驾 比去年同期增长70%

2019-04-10 08:52:00来源: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记者夏奕 通讯员张鹏 郭文)9日,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发布今年第一季度醉驾违法情况分析:查处的醉驾违法行为数量还在上升,醉驾违法者以年轻人居多,主要时段集中在晚8时至晚12时。

  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查处醉驾违法行为926起,比去年同期增加205起,上升28.4%。在查处量增大的情况下,女性违法者逐渐增多,今年第一季度女性醉驾违法者17名,比去年同期增长70%。今年第一季度无证醉驾人员49名,比去年同期增长48.5%。30岁至40岁醉驾人员居多,占查处总人数的36.4%,20岁至30岁醉驾人员亦呈增多趋势。查处醉驾的时段主要集中在晚8时至晚12时,第一季度在该时段共查处醉驾违法行为532起,占查处总数的57.4%。

  3月21日下午1时,刘某在朋友家喝了3两白酒后,驾驶一辆灰色吉利牌轿车回家,沿着郭竹线由东向西行驶。下午2时30分,车行至新洲区郭竹线四合庄大桥路段,新洲区交通大队民警示意刘某停车检查,但刘某开车冲了过去。前方民警对其进行拦截,将其查获。经使用酒精检测仪检测,刘某当场结果为105毫克/100毫升。经血检,刘某静脉血液中被检出的酒精含量为90.11毫克/100毫升,超过醉酒驾驶标准(80毫克/100毫升),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3月22日晚7时,李某在家和朋友吃饭喝酒,李某喝了二两白酒,休息半小时后觉得自己并无大碍,开车送朋友回家。晚9时,车行至武汉大道金桥路段时,李某发现前方有民警查酒驾,立即将车停下,在车内与副驾驶座上的同伴换了座位,被随后而来的江岸区交通大队民警查获。经使用酒精检测仪检测,李某当场结果为104毫克/100毫升。经血检,李某静脉血液中被检出的酒精含量为85.85毫克/100毫升,超过醉酒驾驶标准(80毫克/100毫升),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市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换座位、冲岗均属于妨碍民警、辅警调查取证行为,武汉警方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以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对上述两名违法行为人处以10天拘留。同时,醉驾违法人还将被刑事拘留7天,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危险驾驶的刑事责任。

  市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将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于酒驾、醉驾违法的,一律在第一时间抄报给违法人所属单位;对于酒驾、醉驾违法的,一律依法上线顶格处罚;对于酒驾、醉驾调换座位、冲岗的,一律按“妨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予以行政拘留。

编辑: 熊峰

武汉第一季度17名女司机醉驾 同比去年增长70%

9日,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发布今年第一季度醉驾违法情况分析:查处的醉驾违法行为数量还在上升,醉驾违法者以年轻人居多,主要时段集中在晚8时至晚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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