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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发文规范乡镇商会登记管理 框定业务范围

2019-03-21 08:30:00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杨麟、通讯员刘宏涛)近日,省民政厅、省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办)商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乡(镇、街道办)商会的会员由在该(镇、街道办)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构成,作为联合类社团在县级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县级工商联是业务主管单位。

  乡镇商会是乡镇非公经济集聚资源、互助共享、抱团发展的重要平台。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乡镇商会的名称应为:县(市、区)名称+乡(镇、街道办)名称+商会。乡镇商会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开展商会发展情况调研,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专业培训、信息交流、会展招商等活动;开展诚信自律建设,制订并负责实施商会内争议处理规则,协调本商会与其他行业或者组织的相关生产经营事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协调会员关系;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业务事项。

编辑: 张卓

湖北发文规范乡镇商会登记管理 框定业务范围

近日,省民政厅、省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办)商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乡(镇、街道办)商会的会员由在该(镇、街道办)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构成,作为联合类社团在县级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县级工商联是业务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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