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7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点,逐一明确、细化这五大法定程序的具体要求。《条例》规定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对决策机关违反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倒查责任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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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脱“后遗症” 政府投资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据报道,国务院日前发布《政府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的主要原则和要求、政府投资决策程序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该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5月6日《经济参考报》) 毫无疑问,该“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将政府投资决策、管理和监督等行为正式纳入了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政府投融资行为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019-05-07 16:02:00 -
《政府投资条例》正式出台 专家解读政府投资领域四大焦点
《政府投资条例》正式出台 专家解读政府投资领域四大焦点,黄阳发表示,通过“后评价”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事前”审批流程、“事中”实施过程进行全方位的评估,评价结论用以改进其他投资项目的管理,以此促进政府投资效益提升。” 黄阳发认为,利用信息公开倒逼审批部门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工作,推动决策程序透明化、决策过程公开化。
2019-05-07 11:10:00 -
认真贯彻《政府投资条例》依法更好发挥政府投资作用
认真贯彻《政府投资条例》依法更好发挥政府投资作用,近日,国务院颁布了《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决定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9-05-06 10: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