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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开展集中宣传 遏制公租房诈骗行为

2019-07-08 08:19:00来源:郑州日报

  “公租房5年后能买吗?”“申请公租房要多少钱?”……7月6日上午,市住房保障性住房中心在五一公园内搭建咨询台和展板,开展公租房防诈骗宣传,不少市民在咨询台前询问。

  据介绍,由于近期郑州公安机关破获多起非法人员利用“房管局有熟人能够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公共租赁住房”“5年后可以购买”等虚假信息为诱饵收取好处费实施诈骗的案件。为遏制公租房诈骗,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7月市住房保障性住房中心和全市各区房管局将在人群集中的地方,多次开展反诈骗宣传。

  市保障性住房中心明确,公租房是配租型保障房,只租不售。凡符合规定的家庭(人员)可随时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咨询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程序、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等均会一次性告知,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办理,不得代办。广大市民应通过正规渠道申请公租房,不要通过中介或他人代办申请公租房。

  针对目前出现的一些诈骗手段,有申请需求的市民请注意:

  第一,“交好处费,连房影都见不着”。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采取属地化、常态化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随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单位所在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社会上非法人员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不可能为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员)办理公共租赁住房。

  第二,“托关系走捷径”行不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有严格规范的认定程序,并对保障资格实施动态审核,不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将取消保障资格。同时,房源分配坚持“方案公开、房源公开、对象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存在托关系走捷径,提前安排房源情况。

  第三,“公租房可以购买”信息不实。目前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暂未出台租售并举的相关政策。

  第四,骗租公共租赁住房,后果很严重。不符合条件人员,通过提交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保障资格,腾退房屋,并记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5年之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记者 曹婷 通讯员 王书江)

编辑: 汪宁

郑州市开展集中宣传 遏制公租房诈骗行为

郑州市开展集中宣传 遏制公租房诈骗行为,”……昨日上午,市住房保障性住房中心在五一公园内搭建咨询台和展板,开展公租房防诈骗宣传,不少市民在咨询台前询问。市保障性住房中心明确,公租房是配租型保障房,只租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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