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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员评论】监护不力后果归法律管 是否入刑应考虑中国国情

2017-03-23 00:0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2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针对政协委员提案——家长监护不力应该入刑,央广夜新闻观察员洪琳对此持反对意见。他认为这个问题要区分城市与农村的现实情况,如果这种提议不是基于现实情况出发,落到实处是很难的。因为我国的现实情况是,父母是孩子天生的监护人,这在城市里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大问题,但在农村,很多家庭里年轻的父母到外地去打工,孩子实际上是老人照看的,孩子在这个期间出了任何意外,父母远在千里之外,这种情况如何处理需要考虑。因此,洪琳对这一提案的可操作性存疑。另外照顾孩子的法律责任与其他责任有别,其中有很难完全去界定的地方,例如“疏忽”就很难界定,即使家长很小心照顾孩子,但是疏忽的情况也不是说不可能存在。

  观察员白中华支持家长监护不力入刑。原因就是,他认为道德归道德,情感归情感,行为的事情归法律。多数情况下监护人没有主观故意的情况,但如果他的后果是致命的,就必须通过法律的方式进行纠偏。尽管有人提到这一情况已经有了法律条文,但是目前出现类似事情并没有按照强制刑责或者法律行为规定来做,所以白中华认为还是应该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为对孩子的保护应该放在第一位。

编辑: 巩盼东
关键词: 家长监护不力;入刑;家长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