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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母亲编造儿子失联案”今日开庭 专家:公众仍应积极响应警情

2019-04-29 08:4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温州4月29日消息(记者孙莹 乐清台记者黄墨雨)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温州“失联男孩母亲”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今天(29日)上午在浙江温州乐清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11月30日晚7点,失联男孩的母亲陈某到派出所报警求助,称她11岁的儿子在放学途中“失联”。在此后的一周时间里,当地警方、救援队、公益寻人志愿者等60多人都紧急投入到接力搜救中,希望以最快速度找到这名男孩。先跟随记者的报道,回到那个全城搜救的时刻。

  2018年11月30日晚7点,陈某报警称11岁的儿子在放学途中“失联”,接到警情后,温州、乐清两级公安机关立即启动重大警情处置机制,以最高等级组成联合调查组,投入大量警力,调用一切资源,全方位开展查找工作。从乐清到温州乃至整个浙江,发起了接力寻人。“全民公益快找人工作室”负责人郑佰洪说:“我们发动了所有的志愿者,多少人都说不清楚了,我们整个乐清都在找这个小孩。”

  12月3日,虹桥镇政府出动6艘挖泥船,彻底清理河道水草和垃圾。保安挨家挨户地毯式搜索,不放过任何一个出租房、窨井盖和废墟,没有钥匙的旧屋全部撬开。

  三角洲救援服务中心理事长赖忠鎏告诉记者,除了他们,还有龙之野救援服务中心、雄鹰救援队、海鹰救援队以及台州的红豹救援队、永康的先锋救援队一起搜救。“这次活动我们总共出动了将近60人次,利用现有的这些潜水装备,水下机器人、热成像仪,都把它拿出来,包括无人机,花大量人力、财力、物力搜寻这个小孩。”赖忠鎏说。

  最焦急的莫过于孩子的父亲黄某,12月4日,他手举印有孩子照片和失联时所穿服装的“重金寻人”牌,在网上发视频,悬赏50万寻子。

  但是,12月5日凌晨,事件逆转。警方发布官微称,“失联”男孩找到了,一切安全。经初步查明,这是母亲陈某为测试丈夫对她及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的虚假警情。

  一时间舆论哗然,有网友称之为现实版的“狼来了”。

  热心的人们一方面为孩子没事感到欣慰,一方面对陈某的行为提出质疑。有市民表示:“作为母亲,这种做法是不对的,让大家都为她担心,这个妈妈做事情太愚蠢了,怎么把自己的孩子藏起来。”

  赖忠鎏说:“这种行为,其实是对社会信任的一种破坏,我们队员包括志愿者,大家都有一种被玩弄的感觉。”

  这种行为的危害是什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虞浔分析,对于社会而言,透支了公众爱心,消耗了公共资源,不仅破坏了基本的民众互信互助的普遍共识,而且也损害了邻里守望、相互辅助的公序良俗。

  虞浔长期关注青少年权益保护问题,他进一步分析,对家庭而言,原本坦诚相待、相濡以沫的亲情关系,被异化为需要通过报警才能够验证的实验品,本身就折射出夫妻之间信任的缺失,势必会造成家庭关系中间不可弥补的裂痕;对孩子而言,无辜卷入大人之间的矛盾冲突,暴露在社会公众的视野之下,其生理、心理的正常生长势必受到外来因素的干扰,对孩子而言是很不公平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分析,这种行为造成公安机关调动警力组织专门的小组来协调,同时也造成社会上民间的救援进行搜索,导致这两方面的人力、物力的浪费,扰乱了社会秩序,构成了编造传播虚假的信息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面临什么样的刑责?浙江汉桥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加兵分析,如果这个罪成立,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其量刑要在三至七年。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艳东提示:“这样一个案件也告诉我们,在一个网络信息社会,一旦对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进行编造或传播,都可能构成违法乃至犯罪。相信该案件也提醒广大公民,以后在网络空间当中,应当注意自己行为的真实性。”

  所有接受采访的救援人员、专家都强调,面对警情,还是要积极响应。

  阮齐林说:“以后大家对于出现的警情还是要积极依法响应,以最快的速度来拯救被害人,打击犯罪。”

  虞浔也表示:“将来我们遇到此类孩子失踪的警情还是要尽可能的伸出援手参与寻找,因为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每个有爱心的人都会在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

编辑: 赵亚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