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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玺案“疑罪从挂”21年后将开庭重审 律师将做无罪辩护

2019-01-29 07:3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商丘1月29日消息(记者常亚飞)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992年,河南夏邑县农民张玉玺和堂兄弟张胜利、张叶卷入了一场邻里斗殴纠纷,导致邻居张超明死亡。事发后,张玉玺被刑拘,两名堂兄弟逃至外地。1997年5月,夏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张玉玺有期徒刑十一年。张玉玺不服,提出上诉。同年10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认为原判认定张玉玺犯故意伤害(致死)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夏邑县人民法院重审。

  一审的判决怎么就“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了呢?原来,在商丘市中院做出二审判决前的半个月,逃至外地的张胜利和张叶被夏邑县公安局刑拘,成了事情的转折点。夏邑县人民检察院2001年对张胜利和张叶的起诉书,否定了1996年起诉书指控张玉玺的犯罪事实,张胜利和张叶也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随后,已经被羁押9年的张玉玺被取保候审,又过了17年,张玉玺却依然没有等到“开庭重审”的通知,一直处在取保候审过程中。近日,据张玉玺提供的夏邑县人民法院传票显示,重审将于今天(29日)上午9点开庭,辩护律师将做无罪辩护。

  “影响很大,我现在在人面前也抬不起头,毕竟在看守所里待过9年零3个月,就一直关着,反正就是闷闷不乐,有罪没有罪你给我一个说法。”

  “抬不起头”、“闷闷不乐”、“没有说法”,张玉玺用三个关键词描述了现在的生活状态,这一切都因为26年前的一场邻里纠纷。

  据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对张玉玺的起诉书显示:“1992年7月3日上午,张玉玺因纠纷与本村村民张公社发生口角、撕打,继而引起双方家人多人参加的撕打。在殴斗中,被告张玉玺手持铁叉猛击在张公社父亲张超明的额顶部,致使张超明当即倒地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后来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最终二审判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张玉玺的辩护律师徐昕介绍:“这个案件是92年案发,97年判了张玉玺故意伤害致死罪成立,判11年,随后就发回重审,但是重审至今21年多,今天是首次开庭。我之所以介入这个案件,也是因为这是‘疑罪从挂’时间最长的案件。”

  所谓“疑罪从挂”,通俗来说就是指被国家权力机关拘留或逮捕,后来一直没起诉、判刑的案件。

  就在商丘市中院做出二审判决前的半个月,逃至外地的张胜利和张叶被夏邑县公安局刑拘,成了事情的转折点。1996年起诉书指控张玉玺的犯罪事实,在2001年,被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对张胜利和张叶的起诉书所否定,该起诉书指控:“张胜利持木棍猛击张超明头部,致张超明当即倒地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2001年7月19日,夏邑县人民法院对此次起诉做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张玉玺的堂兄弟张胜利和张叶分别因故意伤害(致死)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和三年。

  徐昕律师表示:“检察院的指控和商丘中院以及夏邑县法院的裁判就确认了、认定了这一事实。那么这一事实就和张玉玺没有任何关系。通过生效的裁判就能证明张玉玺不是导致张超明死亡的人。”

  2001年9月11日,羁押9年之后,张玉玺被夏邑县看守所释放。释放证明书称,张玉玺“经取保候审,予以释放”。

  对于今天重审的争议焦点,徐昕认为非常简单。“就是商丘中院和夏邑法院2001年做出的裁判是否是生效的,有没有被再审所推翻,回答是没有的。这一生效的裁判确认了张超明的死亡和张玉玺无关。因此法院就应该宣告张玉玺是无罪的,我希望法院通过审理能够当庭宣告张玉玺无罪。”徐昕说。

  此外,徐昕律师还认为,该案多处涉嫌程序违法。如果最后张玉玺被确认无罪,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他说:“这个违法就是严重超过审限,1997年发回重审,到后来一直没有再开庭。我们催他,他才开庭。第二个严重的程序违法就是超期羁押,因为张玉玺是被羁押了7年时间,最后如果确认是无罪的话,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张玉玺告诉记者,发回重审的21年来,他几乎年年都去找相关部门,但是遭到了互相推诿,自己像个皮球被踢来踢去。

  张玉玺说:“年年都找,法院说你的案件退到检察院了,检察院说是补充侦查又退到公安局了,上公安局找,公安局说补充侦察已经递过去了,他们来回踢皮球,把我推得转一圈,最后又回到原地。”

  对于今天的重审结果,张玉玺称,因为此前的遭遇,他十分忐忑,但对律师充满信心。

  他说:“对于我的律师,我是很相信他的,我对开庭没有抱多大乐观,对结果也没有敢想。”

  对于案件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保持关注。

编辑: 李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