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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小伙饭店就餐吃出头发获赔千元 法官:追责是消费者的权利

2018-09-04 09:2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宁波9月4日消息(记者刘飞)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993年的春晚,中国男足首位外教施拉普纳“参与”了冯巩和牛群表演的相声《拍卖》。相声里,施拉普纳的一根白头发被炒到了五万元,冯巩惊呼:“施大爷头上长的不是头发啊,是满脑袋金条啊!”

  一根头发五万元当然是为了喜剧效果,但是一根头发一千多元,却有很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人们都有启发。近日,一消费维权案例被网友们称作是“教科书”般的维权:一个90后小伙子在饭馆吃面时,发现面里有一根头发,这根头发让饭馆付出了1016元的赔偿的代价。

  其实何止头发,在外吃饭吃出更夸张甚至更恶心的东西,很多人恐怕也并非没经历过,但往往是换一盘就算了,顶多免单。那么这个小伙子到底是做了一套怎样“教科书”般的维权操作,最终获赔千元?遇到类似事件,人们能不能参考他的做法?

  近日,有网民发布了一篇帖子,讲述自己因为在牛肉面里吃到了一根头发而将餐馆告上法庭,并最终获赔的经过。

  据了解,7月初,当事人在宁波某餐厅点了一碗白切牛肉面和一个卤蛋,共计16元。而最终经法院调解,当事人获赔1000元以及当天就餐费用16元,共计1016元。不少网民称这是“教科书”般的维权。

  当事人在接受“北京时间”采访时称,当时餐馆服务员没有积极处理解决,态度也不太好。他说:“服务员一过来很随意的感觉,就说有头发很正常,给换一碗。我说就这么简单吗?服务员一脸不耐烦的样子,说‘你还想怎么样’,可能把我当作敲诈讹钱的了。”

  当事人随后拍下了就餐支付小票以及有头发丝的那碗面的图片,并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但餐馆并不同意调解条件,宣称让当事人去法院走法律程序。

  挂断与餐馆沟通的电话,当事人就去了宁波海曙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负责审理本案的法官水红东表示,本案完全符合立案条件。

  水红东介绍,就本案而言,原告作为消费者,被告作为经营者,原告确实到被告的面店吃了饭,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原告认为在被告面店吃饭过程中发现了头发,他们有利害关系。原告的诉请在本案中明确为1016元。该案完全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不论案件金额大小,法院都会走完整的审理流程,都会一样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原告援引这一条,要求一共赔偿1016元。在开庭前最后一次调解时,被告餐馆终于同意这一条件。

  水红东说,消费者协会处理不了可以到法院来,到了法院不会再有后面的流程了,要么调解,要么判决。这个案件如果开庭,证据确实充分就要作出判决。现在司法公开,裁判文书都要上网。

  虽然此案最终并没有进入庭审环节,但水红东法官表示,原告有权利保护意识,而选择追责是消费者的权利,这一方面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可以监督企业更加合法合规地经营。

  他指出,消费者应依法积极维权,积极监督企业的各项经营行为,但在监督过程中也需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现在互联网比较发达,一些不懂的问题可以通过搜索了解到相关法律规定。但最关键的是要有权利保护意识,如果没有这个意识,消费者过于软弱,经营者就会越来越猖狂。

  不过,一提到要走法律程序,有些人不免会担心走法律途径是否会耗费大量的金钱成本及很高的时间成本。

  对此,水红东介绍,现在走诉讼程序并不复杂。从立案角度看,以往都是纸质现场立案,而现在有邮寄立案、网上立案、移动微法院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从审理角度看,现在办案周期短、效率高,一般的案件1-3个月内都能审结。金额比较小的案件,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可以走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从诉讼费角度来看,1万元以内的案件诉讼费为50元。如果走简易程序,结案之后还可以再减半,即25元。

  水红东建议,消费者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一定要及时留存证据。

  小伙“较真”、不怕麻烦的精神不光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更给了那些自以为是的商家一个教训。相信只要肯较真的公民越多,“乱来”的商家自然就越少。

编辑: 张潇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