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多部门纷纷介入奔驰汽车“金融服务费”调查

2019-04-17 15:5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17日消息(记者张明浩 柴华)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4月15日,陕西税务部门开始密切关注并积极调查西安利之星是否存在偷税漏税或涉税违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总经济师张民介绍:“通过调查取证,我们发现所谓的金融服务费是消费者与4S店第三方签订的垫资服务协议。车主在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有一段时间和过程,第三方服务公司要替车主向4S店进行垫资担保,由此产生的费用叫垫资服务协议。消费者包括一些4S店,俗称之为金融服务费。”

  据了解,该事件所涉第三方公司名为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车主所交的所谓金融服务费,实际上是该公司派驻在西安利之星4S店的工作人员收取的。在维权女车主与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垫款服务协议上,显示获批的贷款为419160元,其中的3%,计12575元,为车主向元胜公司支付的报酬。

  张民指出:“根据税务部门初步掌握的情况,车主将钱打给了第三方,第三方收到服务费后,又将部分费用打给了利之星4S店,利之星4S店向服务单位开具了发票,也申报缴纳了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王勇介绍,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在西安市莲湖区,莲湖区税务局已在4月14日下午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他表示:“通过约谈的情况,元胜公司说他们确实和利之星有协作协议,公司派驻人员在利之星进行服务费的收取。”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购车人按照贷款金额3%给元胜公司交纳钱款,元胜公司只留贷款金额的1%,另外2%打入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的账户。而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以信息技术服务的服务费为名,为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发票。

  此外,记者还从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调查组已约谈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工作小组,并全面调查“收取金融服务费”等涉嫌违规违法行为。昨天(16日),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公司发布声明,再度致歉,并表示立即暂停该授权店的销售运营,如果调查结果显示经销商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将终止其授权。

  昨晚,银保监会非银部副主任庞雪峰在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表示,已要求北京银保监局对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公司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开展调查。“我们已要求奔驰汽车金融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对其经销商是否存在类似违法违规收费问题进行排查,并进一步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要求经销商不得以为汽车金融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名义收取费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再次重申,汽车金融公司在提供服务时收取费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监管规定,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应在各类相关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司官网等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他说。

  中消协今天在北京举办“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座谈会”,对此事明确发声。中消协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对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提出四点意见:汽车产品合格交付,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汽车销售金融服务等应明码标价,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企业联合制定的PDI规则属于行业自律规范,不应限制消费者权利;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权益,诚信、快捷解决消费纠纷。

  业内人士分析,如果真正查实4S店有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的事实,将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利之星4S店出现刑事犯罪;二是4S店消费者(不限于利之星)有可能会据此集体退款服务费。对于国内的4S店生态而言,无论哪一种结果都是极大的震动。

  海南大兴天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桦表示:“根据我国银行业以及保险业相关条例的规定,金融机构在办理相应的人民币结算业务,包括贷款发放的时候,不允许从中收取额外的所谓的金融服务费。如果准备设立这样一个收费项目,应当向物价部门报准它设立该项目所收取服务费的标准;没有经过报准的,并且所收取费用又明显高出于他们所付出的劳动监收费,就属于不合理收费。”

编辑: 王笑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