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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两年 业内:家暴受害者法律意识明显提升

2018-11-25 16:5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25日消息(记者朱敏)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是联合国确立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称“国际反家庭暴力日”。2002年的一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开启了很多人对家暴的认识。近期热映的电影《你好,之华》中也涉及家暴内容。可以说,如今不少人对家暴的认知不再停留在十年前。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为女性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护。

  然而,无论是从媒体曝光的明星家暴案,还是法院审理家暴案的统计来看,家暴案例并没有因为法律的实施而减少。这一方面反映出家暴受害者的法律意识提升,知道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另一方面也说明预防家暴仅靠法律还不够。反家暴法两年多以来,取得了哪些进步?在司法实践中还有哪些亟待完善的地方?

  近一段时间,北京公交车站反家暴的宣传报格外醒目,“拥抱家人,对暴力说不”的字眼直击人心。据统计,全世界每三个女性中就有一人在其一生中遭受过被殴打、被迫进行性行为或遭到其他方式的虐待。

  “今年2月1日刚生完孩子,生孩子之前就打过三次,然后生完孩子之后又打过三次……”河南郑州的孟女士结婚不到两年,频频遭受家暴。她身心俱疲,出现轻度抑郁症症状。好在,在河南省妇联12338维权志愿者帮助下,孟女士逐渐恢复对生活的信心。从河南省妇女联合会上年调研结果来看,由家庭矛盾引发的民事转刑事案件信访数量下降了20%。从觉得家暴是“家务事”,到现在愿意“站出来说”,随着普法宣传的深入,妇女维权意识明显增强。

  北京二中院统计近三年该院判决的涉家暴民事二审案件发现,经审理认定存在家庭暴力的案件分别为——2016年3件,占比10.3%;2017年2件,占比25%;2018年5件,占比33%。认定诉讼主张成立的各类案件总体比例呈上涨趋势。

  民六庭副庭长刘洋表示,其实对于司法实践来说,这是一个比较好的现象,也就意味着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社会发展进步中,大家的维权确实得到了支持。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多位业内人士认为,首部反家暴法为女性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护,一些家暴受害者的法律意识明显提升。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报告显示,在过去两年,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14.86%的夫妻因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然而,逃离家暴依旧不是件容易事。一些情况下,即便施暴人与受害人离婚,也存在被报复的可能,人身安全没有保障。两年来,全国法院共核发2100多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但保护令在全国范围内的申请数量不多,一些地方申请的支持率不到20%。

  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戴瑞君指出,反家暴法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在家暴举证责任方面,还有反家暴法在试点的地方实施的效果比较好,在其他一些地方是不是出具了告诫书、法院有没有发布人身保护令这些做得还非常不够。所以要在总结这些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不断地完善它,提供一些配套的制度,能够让反家暴法落地落实。

  戴瑞君表示,全社会还应继续加强普法教育,充分认识到“家暴,不是私事,而是违法行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钟晓奇呼吁,受家暴的弱势一方要提高收集证据的意识,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钟晓奇说:“首先可以报警,可以向当地的基层组织、社区反映,甚至特别紧急也可以向邻里求助。在这个过程中,报警肯定有接警记录,向社区反映、向邻里求助,到时候肯定人证这些是存在的。”

  有专家提到,遭遇暴力侵害时可通过手机录音等方式,记录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情况。很多男方施暴后往往会哄女方、认错悔过,应让施暴者写悔过书并签字写明日期,女方日后如需维权可作为相关证据。

  此外,戴瑞君认为,家暴普法教育不仅针对社会公众,法律相关工作人员也要进行培训,不把家暴当“家务事”处理。

编辑: 杨璇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