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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2019-01-20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20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18日)发布通知,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19-01-20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两部门通知明确,从今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按新政策执行,一个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此前不在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之内,需要按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如果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

  通知还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对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可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把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范围或者标准进一步扩大到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

  初步统计,此次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税,惠及1798万家企业,占全国纳税企业总数的95%以上。

编辑: 吴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