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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再携手 推22项措施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

2019-03-01 11:04:00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人民网北京3月1日电(董兆瑞)记者从北京市商务局了解到,今年2月,北京市商务局、天津市商务局、北京海关、天津海关联合发布《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京津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以下简称“4号公告”),推出22项具体措施,持续提升京津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多重政策护航跨境贸易 

  在此之前,京津两地已经连续发布了三期公告和一个专项行动方案,推出多项便利化措施优化跨境贸易环境。本次联合发布的4号公告,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继续扩大政策增量,在之前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围绕压单证、优流程、提效率、降成本、促便利五大方面,持续提升京津跨境贸易便利化程度。 

  4号公告与之前政策相比,有三个显著特点:第一更加注重先行先试,结合京津两地实际自主推出改革措施,在单证、监管、服务等方面先试先行,达到全国一流水平;第二更加注重与国际接轨,对标国际规则,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升信用管理水平等;第三更加注重增强企业获得感,优化流程、降低成本,推进无纸化,力求企业终端见效。 

  精简进出口监管证件 

  改革措施之一是精简压缩单证。2018年,将进出口环节验核的监管证件由86种减少至46种,除4种因保密需要的监管证件外其余42种全部实现联网核查。4号公告取消对118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货物实施的自动进口许可措施,共15种货物。优化随附单证,出口申报环节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纸质出口海关委托书、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进口申报环节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装箱清单。 

  推进全程无纸化 

  海运口岸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实现联网放行,不再要求企业必须凭正本提单、运单办理通关手续,放行时海关可不再在提单、运单上加盖放行章。推进港口物流信息电子化,推动海运提单换提货单电子化。全面推动国际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无纸化,实现港口作业场站货物装卸、仓储理货、报关、物流运输、费用结算等环节无纸化和电子化。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部署,推进内外贸集装箱堆场海关监管电子化;2019年底前,在主要远洋航线实现海关与企业间的海运提单、提货单、装箱单等信息电子化流转。  

  大幅降低企业成本 

  在口岸服务“一站式阳光价格”基础上,打造“阳光价格升级版”。免征港口建设费地方留成部分,自2019年起天津港口建设费地方留成部分退付缴费人(以港口建设费专用收据缴费人为准)。规范熏蒸、消毒等检疫处理环节收费行为。进一步扩大“汇总征税”应用范围,提高“先放后税”模式比例;扩大推广关税保证保险。 

  提供便利服务 

  建立查验提箱“绿色通道”“查验后集港绿色通道”,各堆场7×24小时办理查验箱提箱业务,北疆港区实施6小时、东疆港区实施4小时内待查验货物提箱进场。建立出口机电产品、进口汽车零部件检验检疫木质包装查验绿色通道。优化进口汽车零部件检验监管流程。 

  提高港口作业效率。集装箱码头提、落箱月平均作业时效30分钟以内完成比例达到60%以上,60分钟以内完成比例达到90%以上(自车辆进场后计算,冷箱、框架箱、超箱及单票多箱需要倒箱作业的除外),车辆通过闸口时间平均不超过2分钟,服务窗口办理业务平均不超过10分钟。支持码头公司在船舶靠港前24小时提出分拨申请,海关做到工作时间内日清日结;实行拼箱货物“卸船即提”,在保证有效监控的前提下,准许企业“进场即拆”。 

  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在北京地区“单一窗口”开展减免税及其后续业务申报的应用,实施企业自行打印版式《海关专用缴款书》。优化完善移动端服务功能。依托海关数据服务通道,为企业提供微信自助补发舱单放行回执功能。对“单一窗口”移动端服务功能进行优化拓展,适时增加移动端自助办理业务种类,为企业通关提供便捷的信息化服务。加强税务系统与“单一窗口”系统对接,实现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以及免抵退税申报等,年底前实现出口退(免)税应用功能全覆盖。 

  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被认为是投资的风向标,每年对全球190个经济体进行评估,包括跨境贸易等10个评估指标。我国在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中,跨境贸易便利化排名由97位升至65位,跃升32位。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对北京贸易便利化的8项评价指标中,有6项指标得到了大幅改善。其中进口、出口单证合规耗时压缩2/3以上,进口边境合规耗时和成本下降超过50%。4号公告的目标是进一步提升京津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在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价中有更大的提升。 

  据了解,在此之前,京津两地已经连续发布了三期公告和一个专项行动方案,推出多项便利化措施优化跨境贸易环境。2018年3月1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京津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2018年联合公告第1号),主要聚焦降本提效、便利透明,推出了17项具体措施。4月12日,发布《关于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京津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2018年联合公告第2号),主要围绕压时、降费、提效、透明,提出了16项具体可行的措施。2018年末,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京津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若干措施的公告》(以下简称“3号公告”),从6个方面推出了21项政策举措,北京跨境贸易营商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2019年初,出台《2019年促进京津跨境贸易便利化联合专项行动方案》,对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全过程进行统筹规划,从工作机制、创新举措、实施效果、公开透明、长远发展等方面进行总体设计,提出了20项工作任务。

编辑: 刘拓拓

京津再携手 推22项措施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

记者从北京市商务局了解到,今年2月,北京市商务局、天津市商务局、北京海关、天津海关联合发布《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京津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以下简称“4号公告”),推出22项具体措施,持续提升京津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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