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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过半

2018-11-24 11:22:00来源:北京晚报

  涉及公积金提取的14类事项合并为“住房公积金提取”一类;过去需要跑6个部门才能办理下来的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如今只要跑一个部门……记者从市政府审改办了解到,从本月20日起,本市市级审批服务事项从2298项一下子减少至1121项,精简50%以上。此次精简后的事项主要涉及54个单位,其中仅市住建委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就从276项减少146项,精简比例高达52.8%。与此同时,区级独有事项和街道乡镇事项的精简工作也在同步推进,16区区级独有事项精简比例均在半数以上。

  精简办法一:取消

  记者从首都之窗网站对外公布的“精简市级审批服务事项优化政务服务清单”中发现,“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食用菌菌种检验员资格认定”等88项审批服务事项均被取消。

  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解释,“对于设定依据已修订、废止或已能够实现市场机制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事项,直接予以取消,不再实施。”此外,对于政府部门主动提供服务无需相对人申请的32项事项不再列入事项目录。对于不直接面向社会属于政府内部审批和管理的100项事项也不再列入事项目录。

  精简办法二:单列

  对112项“零办件”和7项列入本市禁限目录的事项实行单列。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对“零办件”事项采取暂停管理措施,如出现相对人申请的情况,可启动恢复程序及时予以办理;对列入本市禁限目录的事项,不再办理。

  精简办法三:整合

  通过整合,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减少约800项,约占精简总量的1/3。

  此次涉及多部门办理的事项经过整合,由16项精简至3项。如住建、规划、消防、民防等部门实施的8项建设工程项目验收事项整合为“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对各项现场验收结论或监管意见都合格的,由住建部门牵头出具“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作为联合验收合格的统一确认文件。

  部门内相近的事项也通过整合,由1176项精简至351项。如原有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33个事项经过调整后,被整合为9个事项。

  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整、整合办事事项只是第一步,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同时把重点放在优化办理流程上,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未来部分事项有望一张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办理,让企业、群众办事时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

  精简办法四:改革办理方式

  改为备案事项的有2项;改为实行告知承诺6项;同时简化优化办理方式62项。

  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以获取相关信息以便更好开展行业引导、政策制定和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事项,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对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各有关部门要向申请人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市场主体达到法定条件后即可从事特定经营活动。

  本报记者 张楠 J204

编辑: 张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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