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黄山市歙县上丰乡溪源村党总支原书记吴小牛套取并占有退耕还林和公益林补助款问题。2002年至2014年,吴小牛在歙县上丰乡溪源村任职期间,虚报、多报退耕还林面积10.51亩,其中虚报7.42亩,多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22941元并占为己有;2007年至2014年,吴小牛户还多领取公益林补助资金共计17883元。2017年2月17日,吴小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黄山市歙县上丰乡溪源村党总支委员宋瑞生套取并占有退耕还林和公益林补助款问题。2002年,宋瑞生在歙县上丰乡溪源村村委任职期间,多报退耕还林面积3.3亩,2002年至2014年,宋瑞生多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6934.3元;2007年,宋瑞生多报公益林面积21.2亩,2007年至2014年多领取公益林补助款共计1039.69元。2017年2月17日,宋瑞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