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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泄露导致莫名骚扰 建立事前预防机制迫在眉睫
2012-06-03 13:04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个人信息泄露导致莫名骚扰(资料图)

  导读:近年来,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大有蔓延之势,它所导致的莫名骚扰让人不胜其烦。刚买的汽车各类保险汽车改装装饰的推销就不绝于耳;刚买的新房各类装修家具的销售电话、短信就接踵而来;刚生了孩子各类婴儿服装奶粉的推销电话就狂轰乱炸;这些针对性极强的推销,严重干扰大家的正常生活安宁,严重侵害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已经成为了社会公害。《天天315》本期关注:保卫我们的个人信息。

  中广网北京6月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随着我国信息化步伐的加快,公民个人信息的使用越来越频繁,已经渗透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个人信息的频繁曝光也给信息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我们很多人都经常受到指名道姓的垃圾短信骚扰,甚至面临着诈骗等犯罪勾当的威胁。

  怎样保卫我们的个人信息?北京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师陈明涛博士、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先生来做讨论。

  胡钢:首先,身份证复印件最好不要向人提供,如果必须提供,可以在上面手写“本件是复印件,仅用于某用途”。这样至少能给企图利用身份证信息的人制造障碍。其次,对于街头上莫名其妙的调查,要持审慎态度,有些个人信息没有必要全部提供。第三,陌生短信、垃圾邮件不要轻易回复,因为回复过程可能泄露IP地址。

  陈明涛:现在是一个信息经济时代,信息产业的发展建立在对个人信息掌握的层面之上,电子商务越发达,经济发展越快,电子商务越发达,对个人信息的掌握要求越全面。所以我们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实际上也涉及到一个平衡点,这个平衡点就是说在我们确实没有办法必须要采纳个人信息的情况之下,如何在保护个人信息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之间寻求平衡。

  如今我们干任何事情,可能都会透露一些个人信息,这是无可避免的。另外,这些个人信息本身已经形成了精准营销的重要资源,而且是利益链条上的财富资源,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必须从法律层面和制度层面上来进行根治。

  目前,保护个人隐私不被泄露的法律很多,但是没有一个非常系统的法律。据我所知,2003年我国就开始了立法的研究,在2006年提交了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专家建议稿,但是一直到现在还没有真正落实。

  有一位先生,他很注意自己个人的信息保护。他每次填写一些不是特别必要的个人信息时都很谨慎。比如他去建设银行办一些业务,他就会写上“姓名:王建行”,如果他是去中信银行,就改名“王中信”,去工商银行,改名“王工商”。这样他收到垃圾短信,就一定是哪家公司透露了他的信息。

  这件事给了我们什么启发呢?这说明我们应该建立起事前的预防机制。就企业自身来讲,本身要建立信息安全保障制度。一旦出现相应问题,拥有相应法律公权力的部门应该明确介入,进行查处。如果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涉及到行政责任,由相应的行政部门进行处罚。如果涉及到民事情况,应该建立相应的集体诉讼制度。

责编:祁亚楠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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