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19日消息(记者 曹倩)3月18日晚间,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证监会查明,该公司2019年、2020年两年虚增收入达到5641亿元,证监会将对恒大地产、许家印、夏海钧、潘大荣、潘翰翎、柯鹏、甄立涛、钱程予以罚款和市场禁入等行政处罚。

具体来看,恒大地产、许家印等人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有三项。

一是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财务造假,导致2019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2139.8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0.14%,对应虚增成本1732.67亿元,虚增利润407.22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3.31%;2020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3501.5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8.54%,对应虚增成本2988.68亿元,虚增利润512.8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86.88%。

二是恒大地产公开发行公司债涉嫌欺诈发行。证监会指出,恒大地产于2020年发行的4笔债券,总额为126亿元的债券以及于2021年4月27日发行规模总额为82亿元的债券,由于在发行过程中公告的发行文件中分别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涉嫌欺诈发行。

三是恒大地产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包括:恒大地产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针对恒大地产2019年度报告、2020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证监会指出,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对许家印、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证监会拟决定:1.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17500万元的罚款;2.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4700万元的罚款;3.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的罚款;4.对潘大荣、潘翰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0万元的罚款;5.对柯鹏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6.对甄立涛处以200万元的罚款;7.对钱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央广资本眼)

编辑:孙汝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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