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2日消息(记者 孙汝祥)ST恒久9月11日公告,公司股东林章威因未按照前期公开披露的信息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再次受到深交所通报批评处分。

公告显示,2019年11月1日,ST恒久与林章威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林章威持有的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保信息”)71.26%的股份,林章威就闽保信息2019年至2024年业绩作出承诺,其中2019年至2021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6560万元,2019年至2022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0278万元。

因闽保信息2019年至2021年累计实现净利润-329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深交所于2022年8月2日就林章威未履行4857.38万元的业绩补偿义务给予其通报批评纪律处分。

根据ST恒久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5月17日披露的《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和《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补偿的进展公告》,闽保信息2019年至2022年累计实现净利润-2817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对此,林章威应补偿现金9233.17万元,其中2022年度新增应补偿金额为4375.79万元,占ST恒久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2068.79万元绝对值的211.51%。截至目前,林章威仍未按照前期公开披露的信息履行业绩补偿义务。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决定对林章威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另据江苏证监局查明,2020年3月3日,林章威与ST恒久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承诺自完成ST恒久股份购买之日起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额不超过购买股份总数的20%。2020年3月31日,林章威完成股份购买3604120股,成交金额为3000万元。自2020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3日期间,林章威多次减持恒久科技股份,累计减持数额达到其承诺的24个月内可减持数量。之后,林章威仍多日、多次继续减持公司股份。截至2021年10月29日,林章威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超出承诺可卖出股份56136股。

为此,江苏证监局于2021年12月下发《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林章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ST恒久在2021年12月9日发布的公告中称:“公司股东林章威收到上述决定书后,表示服从江苏省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同时将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其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证券账户的管理,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然而,深交所2022年8月2日《关于对林章威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显示,自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5日期间,林章威因司法裁定累计执行ST恒久股份205.85万股,于5月19日又因司法裁定执行ST恒久股份72179股,合计卖出金额1536.62万元,违反前述关于“自股份购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额不超过购买股份总数的20%”的承诺。

实际上,林章威的“失信”可谓早有预兆。2019年4月29日,ST恒久与闽保信息实际控制人林章威《股权收购框架协议》。而截至2019年4月26日,林章威因其个人债务原因,所持闽保信息2289.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1.26%)全部处于司法冻结(含轮候冻结)状态,其中142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4.19%)同时处于质押状态。

《股权收购协议》显示,闽保信息2018年度净利润为956.18万元,2019年1-5月净利润为306.22万元。(央广资本眼)

编辑:李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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