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是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日前,市建设局、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厦门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期通过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推进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控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

留出更多蓝天

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根据《方案》,我市将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每个组团面积不超过50平方公里,组团内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1.5万人/平方公里,个别地段最高不超过2.5万人/平方公里。加强生态廊道、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统筹布局,依托自然山体和水系建立贯通连续的生态廊道,净宽度不少于100米。

我市将严控建设“混凝土森林”,留出更多蓝天——一般区域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构建15分钟生活圈

到2030年完整社区覆盖率超60%

到2030年,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这是《方案》提出的目标之一。

根据《方案》,我市将推广功能复合的混合街区,倡导居住、商业、无污染产业等混合布局,通过步行、骑行网络串联若干居住社区,构建15分钟生活圈。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完善水、电、路、信、无障碍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城市老化供气管道和设施等更新改造,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站、快递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活动空间。

同时,积极引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新建住宅小区应按规定建设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充电桩应具备有序充换电功能,鼓励引入第三方充电服务企业参与建设运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居家养老、家政、托幼、健身、购物等生活服务,在步行范围内满足业主基本生活需求。

建设绿色低碳住宅

推进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交付

《方案》指出,我市还将着力建设绿色低碳住宅。

一方面,推进住宅低碳化建设,积极发展中小户型普通住宅,限制发展超大户型住宅。结合气候特点,合理确定住宅朝向、窗墙比和体形系数,推广应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建筑遮阳、立体绿化、雨水利用、可再生能源、建筑智能化等适宜技术,降低住宅能耗。鼓励大开间、小进深,合理布局生活空间,推行灵活可变的居住空间设计,减少改造或拆除造成的资源浪费。加强住宅共用部位维护管理,延长住宅使用寿命。

另一方面,加快住宅产业化,有效降低资源消耗,提高建筑品质。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鼓励采用装配式装修,推广应用整体卫浴、集成厨房、整体门窗等模块化部品。推进新建商品住房一次性装修到位,到2025年,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交付比例达到55%。

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全面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深入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也是我市下一步的重要目标。

《方案》指出,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政府投融资项目、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以招拍挂、协议出让的方式新获得建设用地的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建设。超高层建筑应当按照三星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建设。到2025年,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7%以上。

此外,将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要结合居民需求和我市实际,推动门、窗、外墙、屋面等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升改造,推动公共区域高效照明及智能照明控制改造。“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全市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240万平方米,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记者 袁舒琪 通讯员 陈胤蓉)

《方案》目标

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度提高

●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

●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转

●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初步解决

●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

●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

编辑:程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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