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天津11月15日消息(记者周思杨)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天津市供热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根据气象会商研判,11月15日正式达标供热。

为了能够快速服务市民,今年供热部门还设置了供热管家的专业人员。市民遇到供热问题,除拨打供热企业24小时服务热线外,还可联系专属供热管家。

各区及各供热单位服务热线电话

编辑:褚夫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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