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青旅”客房内挤满了高低床。 栗思 摄

今年2月1日起,《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施行,立法禁止群租。这让居住在徐汇区望族城小区的居民欣喜不已。

几年前,小区5号楼里开了家青年旅舍。原本的房型结构被破坏,分隔成几个独立房间,高低床一摆,可容纳近40人入住。每晚房客进进出出,给小区居民带来不小困扰。

本以为随着条例出台,这一行为很快能被取缔。可半年过去了,这家青年旅舍却丝毫没有任何要停业的迹象,小区居民不得已拨打12345上海市民服务热线求助,希望彻底根除5号楼的非法群租现象。

“青旅”开在居民区

复旦大学旅游学系副教授吴本介绍,在学术概念上,“青旅”特指“青年旅舍(Youth hostel)”,1909年起源于德国,20世纪90年代引入中国,这类“青旅”必须服从国际青年旅舍联盟的统一管理。但随着市场发展,国内借用“青旅”概念的青年旅社、青年旅馆越来越多,“其实,这些同样简称为‘青旅’的住宿类型,和青年旅舍的经营初衷有很大不同,准确地说应该是短租的一种。”

开在徐汇区望族城小区里的这家青旅,便是后者。其位于小区5号楼的24层,记者跟随导航来到5号楼外,发现此处大门紧锁,绕了一圈也没能找到进入的方式。向路人询问才得知,5号楼为望族城小区内唯一一栋商住两用楼,聚集了各类不同性质的企业。为了方便管理,下午6时,企业员工陆续下班后,5号楼大门便会关闭。住宿者若要进入楼内,必须绕路前往社区前门,完成访客登记与人脸识别后,才能进入。

步入5号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标注有各个楼层企业名称的告示牌,家政机构、物流企业、设计公司与旅舍,几种不同类型的企业挤在不同楼层。记者来到24层这家青年旅舍,除了楼梯口的招牌外,从外观来看,这里更似住宅,防盗门外堆着橱柜及生活杂物。记者到时,防盗门敞开着,走近后便能将屋内情况一览无余:客厅里电视机等生活物品一应俱全,既是家庭生活区域,又是旅舍前台。听闻记者要办理入住,老板娘从沙发上站起,在门口电脑上登记身份证后,便径直带着记者走进房间。

记者留意到,整套房屋内共计有6间房,分为四人间、六人间、八人间三种规格。记者订购的房间是八人间,里面摆放了4张高低床,已有6人入住。每个床位以橙色隔挡帘分开,床边各有一个充电插口。屋内空间十分拥挤,没有通风窗,仅有空调以及最简单的生活配备,住客的衣服与生活杂物散乱各处。而且,记者并未看到相应的消防设备,除了一扇无须房卡、可以随时开关的木门,更无任何防盗措施。问起该区域内的消防保障,望族城社区物业工作人员回应,“楼里的消防配备是有的,但屋内的私人区域我们就管不了”。

务工的长住人员与临时居住的旅客来来往往,深夜零点前后还有不少住客进出,偶尔还有住客组织剧本杀、KTV等活动。“有许多居民投诉,说这家旅舍扰民。”物业负责人说。

打了民宿的擦边球

居民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时称,该楼属于住宅,按照规定不能开设旅馆。不过,记者走访看到,楼内有不少企业。对此,物业工作人员解释,该楼在规划及销售阶段,按商住两用楼设计并建造,然而,由于房地产政策的调整,最终产权显示为公寓。

也正因为产权性质的模糊,管理也“左右为难”,楼内的旅舍营业至今,“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酒店住宿业,更像是民宿”。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据说已经要求搬离了。”

记者进一步向属地街道核实情况,相关工作人员介绍,5号楼的青旅经营者不止一家,虽然他们在互联网平台上自称“青年旅舍”,实质上是公寓性质,不能用于经营。接到投诉后,街道有关部门已对5号楼内的类似“青旅”立案处理。据悉,目前5号楼内其他旅舍已整改完毕,仅余一家因距离新地址的交付还存在时间差,暂时被允许留下过渡。

看来,困扰望族城小区居民已久的扰民问题算有了解决之法。可在其他社区内,类似套着“青旅”外壳的群租房却刚刚萌芽。在浦东新区秀怡苑小区,挂靠在某平台上的“青旅”房源就不止一家:32号、7栋、5号楼都有青旅开设,且大部分都被归为“民宿”类,其中不少还是2023年新开业的。然而,入住过“柠檬青旅”的方先生(化名)体验并不好,“实则就是群租房,听常住人员之间的对话,也可以判断是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所。”他认为,居民楼里这种“旅舍”早已背离了“青旅”的初衷,没有旅馆经营的资质不说,还有重大的安全隐患。

对此,吴本深以为然,“正规的旅馆需要严格遵守《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后,才能开门营业,这种开在居民区的短租房显然不符合,据我了解相关部门很难批下来,应当是非标准住宿的一种,可以说是打了民宿的擦边球。”

尽快填补法律空白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民宿行业是个人对个人“共享经济”的一种,目前约有超过60%都是非专业的个人/家庭房东,属于电子商务法明确的四类豁免办照的情形之一,不需要进行市场主体登记。而对于城市民宿的管理,尽管上海市《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本市房屋短租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里规定,开展房屋短租活动应当符合村居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当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一致同意,并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但在实际操作中,想要上线一家民宿,仅需提供房源信息、身份证明即可。

记者向一线执法队员咨询得知,居民区里开设民宿后,房子从单纯的住宅变成经营场所,业态发生了变化,相应的管理要求也会随之改变,“行业变化后,管理标准是不是跟普通住宅有所区别?这个需要更明确。”记者留意到,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曾公开回复一则提案,称考虑到房屋短租与一般意义上住房租赁存在差异,未纳入《条例》适用范围。

这部分管理空白给非正规“青旅”提供了土壤。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刘德艳表示,所有开在居民区里的未经注册的“青旅”都属于变相群租。相关部门必须要及时介入,予以取缔。

“乡村民宿的规范化发展在各省市已渐成气候,但城市民宿、短租房的性质更复杂、类型更多样,在准入、监管等方面也更困难。”吴本建议,尽快明确短租房管理标准、合同管理、硬件设施、平台义务等方面的要求,填补法律空白。

编辑:林馥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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