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透露:为充分发挥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作用,不断提升食品抽检工作质量,该局坚持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四个统一”原则,督促落实任务、分工、数据、责任“四项清单”,持续强化抽检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中的效能。

据悉,2023年,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安排了31大类、35892批次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抽检量达4批次/千人以上。根据任务要求,该局对国家、省、市(州)、县(区)四级食品安全抽检进行合理分工,涉及市场销售的主要食品类别,聚焦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残留、抗生素、生物毒素、有机污染物、非法添加物等项目。

该局还针对食品抽检和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持续压实省、市(州)、县(区)三级监管责任,坚持核查处置“五个到位”(风险控制到位、原因分析到位、整改复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同时,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效能,确保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年,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将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活动,聚焦群众需要,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快速检测验证及“你点我检”进农村、进牧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超市、进“三小”的“七进”活动,提高食品抽检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多样性,为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获得感持续贡献力量。(张辉)

编辑:雷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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