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永远想不到谁会成为下一个网暴受害者,也永远想不到网暴者攻击他人的角度有多刁钻。

最近,汶川地震幸存者“钢腿女孩”牛钰就不幸成为网暴受害者。这名26岁的女孩,在地震废墟下被埋了三天三夜,失去右腿,却凭着坚强、乐观一路走到了现在。她给自己的机械假肢装上最酷炫的粉色荧光灯,被赞“闪光女孩”;她爬上了4500米的雪山,参加了马拉松;2021年10月,她用机械腿在上海时装周走秀的画面,一度冲上热搜榜榜首。

但就是这样一位努力生活、让人感动且给世界传递出人性光辉的姑娘,却收到了一些陌生网友恶意满满的私信:“恶心”“活该”“要有点自知之明”……有人无端质疑揣测她发视频的动机,也有人因她而向整个残疾人群体肆意泼污水、攻击谩骂。

这样的网暴话术,这样的恶毒心理,让我们有“似曾相识”之感。曾经一些“按键伤人”者,也是这样躲在不见光的角落里,对着因为染了粉红头发的女孩郑灵华口出污言秽语,对着在网上寻亲的男孩刘学州极尽“阴谋论”之能事,对着癌症女孩“松饼君”发的视频冷嘲热讽……而这些年轻美好的生命,曾经也表示,不会被网上的指责、羞辱、谩骂所击垮,但最后都倒在了网暴的暴风骤雨中。事实一再证明,治理网暴,不能仅靠被网暴者的“心理强大”自我消化。在网暴越来越成为社会治理话题和网络舆论生态治理难题、甚至引发严重后果的当下,有必要采取更多有力措施,惩戒网暴者,警示潜在网暴者。

一些人在现实里并不会对陌生人或与己无关的事件口出恶言,但一到了网络上,就成了网暴的支持者、参与者甚至煽动者。根源还在于一个刻板心态:法不责众。这显然是一种误解。打击、治理网暴,就是要充分激活法律和制度等各个层面的力量,来践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违法必究”。

其实,我国法律体系中并不缺乏与网暴相关的内容。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如果扰乱公共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可能被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民法典规定,如果侵害了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只是从现实来看,因网暴他人而受到法律追究者还是少数,让司法长出更锋利“牙齿”打击网暴、保护被害者,还有努力的空间。

近些年来,相关职能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整治措施和技术规范,比如中央网信办开展的“清朗·网络暴力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建立完善监测识别、实时保护、干预处置、溯源追责、宣传曝光等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全链条治理;相关网络平台也推出了“一键屏蔽”等措施,夯实“守土有责”的主体责任。这些治理行动和技术规范,有必要进一步落实好。

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网民规模达10.67亿。面对这一庞大群体,强化法律、制度、技术层面治理网暴是一方面,但说到底,还是要唤起人们内心对于他人的同理心、对于公共场合发言尺度的边界感,以及对于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敬畏心。也正因为群体庞大,故而治理网暴责任重大,且永远在路上。人人努力,才能人人免于被网暴的惊惧。(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之心)

编辑: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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