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

疫源:携带并有可能向人类、饲养动物传播危险性病原体的陆生野生动物。

疫病:在野生动物之间传播、流行,对野生动物种群构成威胁或可能传染给人类和饲养动物的传染性疾病。

2.陆生野生动物的疫源疫病主要种类?

(一)鸟类(特别是候鸟等迁徙物种和珍稀濒危野生物种)传播的有:1、细菌性传染病:巴氏杆菌病(禽霍乱)、结核、丹毒等。2、病毒性传染病:禽流感、禽痘、鸭瘟、东部马脑炎等。3、衣原体病:禽衣原体病(鸟疫)等。4、立克次氏体病:Q热病等。

(二)兽类(灵长类、有蹄类、啮齿类、食肉类和翼手类等)传播的有:1、细菌性传染病:鼠疫、猪链球菌病、结核、炭疽等。2、病毒性传染病:流感、口蹄疫、狂犬病、犬瘟热、登革热、艾博拉病毒、SARA等冠状病毒。

(三)其他可引起野生动物发病或死亡的不明原因的疫病。

3.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包括哪些?

陆生野生动物表现与该物种自然生活、生长过程不相符合的生理、形态和行为等方面的差异,主要包括:个体猝死、种群大规模死亡或群体死亡;行为异常,如跌倒、头颈部倾斜,头及颈部扭曲、打转、瘫痪、惊厥等。运动异常,如在没有受外伤的情况下,无法正常站立、行走或扇动翅膀等;形态异常,如不明原因的消瘦,组织器官肿胀或变色,开放性溃疡等;生理异常,如口、鼻、耳或肛门流出或清或浊液体,打喷嚏、腹泻、反胃等。

4.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日常行为规范有哪些?

(一)禁止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严禁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产品。积极举报非法捕杀、贩卖、食用、运输野生动物及产品的行为。

(二)不干扰、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生活。发现鸟类等野生动物活动异常或不明原因受伤、病危、死亡的情况,做到不捡拾,要及时向当地林业和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报告。

(三)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摒弃“野味滋补”有特殊功效的伪科学、伪健康知识,管住自己的嘴,远离“野味”,树立健康饮食文明新风尚。

(四)餐饮行业不得将野生动物及产品作为菜肴进行销售,餐馆的名称不得以“野味”字样冠名;客货承运业主要自觉拒运野生动物及产品。

(五)避免近距离接触一切来历不明的野生动物,以免爆发瘟疫,造成大量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以至大量扑杀野生动物。(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供稿)

编辑:贾海元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