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28日,内蒙古包头市经过单位自查、审计重点核查认定的拟上缴沉淀资金5.15亿元,已全部缴回同级财政国库。

8月份以来,包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按照包头市委、政府“五个大起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紧紧立足职责职能,聚焦重点施策,抓住关键用力,迅速行动,紧抓快办,以最快速度、最高效率推动“沉淀资金大起底”工作,使其尽快取得实效,让“沉睡”资金全面活起来,为稳定经济大盘、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

据了解,本次“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包头市可统筹沉淀资金为3.41亿元,为尽快发挥沉淀资金效益,包头市财政局迅速制定资金使用方案,依法依规安排使用资金,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使用完毕。(记者 格日勒图)

编辑:魏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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