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土地纠纷法庭帮我了却了这么多年的心事。”申请执行人马某某拉着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被执行人井某某也说:“土地纠纷法庭的法官知道我们家的遭遇和困难后,可没少费了心机,虽然我是被执行人,但这种人性化的调解执行,既做到了事了案结,又真心帮到了我们……”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土地纠纷法庭成功化解一起长达20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

2005年5月,达拉特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乌兰信用社将乌兰乡蒲圪卜村1500多亩五荒地承包给井某某,6月份不知何故又将该地承包给辛某某,辛某某随即又将该块土地转让给内蒙古达拉特旗某某燃化有限公司。

这时,井某某一纸诉状将乌兰信用社告到法庭,诉称:“你们把土地包给我,为何又包给辛某某,主张确认合同效力”,结果井某某输了官司。哪知他竟管输了官司,但仍自作主张私下耕种了此地,结果因违法开垦,井某某被达拉特旗公安局立案,检察院批捕。在此期间,井某某入狱坐牢,其30岁出头的儿子也因惊吓受了刺激,自缢身亡,其擅自耕种的山药,也被乡里出面全部铲掉。从此,井某某就走上了信访、上访和乡政府闹事的所谓“维权”之路,并继续在这片土地上打井上电、种植经营。

2021年,内蒙古达拉特旗某某燃化有限公司把井某某告上法庭,判被告井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对原告内蒙古达拉特旗某某燃化有限公司承包的位于达拉特旗恩格贝镇蒲圪卜村土地的侵害,返还原告该承包地,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拆除建于该土地上的喷灌设施和井灌设施;判被告井某某赔偿原告内蒙古达拉特旗某某燃化有限公司2021年因侵权给原告造成的土地损失304139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被执行人井某某不但没有履行先前的判决,反而又多种了两年。2023年,本案申请人又一次把井某某起诉,主张赔偿2022、2023年因侵权给原告造成的土地损失。

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土地纠纷法庭接到案件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但案件矛盾积压多年,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土地纠纷法庭法官遂与当地司法所、派出所、镇调解员及村干部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得知此前村镇也曾组织化解双方积怨,但均未成功。眼看被执行人井某某当下又将耕地转租给他人,若不能趁春耕季节将土地执行交付,申请人和案外人的权益都将受到损害,但若直接强制执行,势必会激起更大的矛盾或不可预测的后果。

为此,土地纠纷法庭法官于4月7日积极联系恩格贝镇有关领导,并邀请达旗人民调解员李万功共同参与案件执行,在多方努力下,终于说服双方,放下怨气,心平气和坐下来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土地纠纷法庭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做他们的思想工作,通过耐心析理释法,分析利弊,增强了当事人对调解的接受度。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于当天下午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执行人井某某补偿申请执行人马某某100万元(包括2021年判下的30多万元)一次性了结,该争议地由被执行人井某某继续使用,申请执行人不得就此再主张任何权利。至此,一起案情曲折、多年上访、多年积怨的矛盾纠纷终于冰释前嫌,成功化解。(李利生)

编辑:刘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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