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5日消息(记者费权)近日,据媒体报道,湖南游客包先生在长沙湘江海洋王国花费480元体验“蓝洞猎奇”水下项目时,被鲨鱼咬伤头部。双方就赔偿金额正在协商中。事件引发公众对景区高风险项目责任认定与合规性的广泛讨论,央广网采访律师进行法律解读。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孟莉与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泽瑞一致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园方兼具经营场所管理者、服务提供者与鲨鱼饲养人三重身份,负有多重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涉事项目让普通游客与鲨鱼近距离无保护接触,风险等级远超常规游乐项目,园区理应承担更高标准的安保责任,但目前园方并未履行与风险相匹配的法定义务。

冯孟莉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要求,经营者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服务应当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李泽瑞也认为,工作人员未如实告知风险、未说明防范方法,暴露出园区风险意识淡薄、人员培训不到位,是未尽法定安保责任的直接体现。

冯孟莉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覆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与事后救助全流程,在人与鲨鱼共处的高危环境中,防咬网、安全潜水笼等物理隔离屏障及专业水下陪护是安全基本配置,从游客直接被咬的结果来看,园区防护体系存在结构性漏洞。李泽瑞补充称,目前此类新兴高风险项目虽暂无专门前置行政许可,但监管空白不等于无法律标准,专业饲养团队、防护设备与完善应急方案均是法定合规底线。

关于责任认定,冯孟莉进一步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除非园方能举证损害由游客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否则无论有无主观过错,均需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园方未尽安保义务已构成独立侵权,且存在服务合同违约,游客有权选择主张权利。

两位律师提醒,危险动物互动项目必须坚守安全底线,严格落实法定风险告知与防护义务,商业利益绝不能凌驾于生命健康之上。

编辑:王昆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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